宋泰听了这话,霎时间脸色一变,一扭头,恶狠狠地盯向宋欢,然而,另他极为意外,却又属情理之中的是,宋欢这次竟不带害怕的,而是直接瞪了回去。
之所以说是情理之中,一是因为在户部的案子上,宋欢虽然恨宋琅不给面子,但同样也认为父亲私心偏袒了宋泰的崇文馆,所以一直对宋泰不满,二是如今宋齐光已是七珠亲王,他们齐王党声威大震,在他看来,自己自然不需要再畏惧宋泰。
宋良亦在一旁笑道:“哎,六哥,这话可不能乱讲,五哥这也是为了扬我嘉国文名嘛。不过,说起来,太学那边都说四哥这一本诗集便拔高了我嘉国文坛一大截,足以压过前人了呢,要我说,五哥不如将四哥请去,倒可以省一大笔钱呢,你说是不是?”
宋泰看了看宋良,又看了看宋琅,最后冷哼一声,没再说了。
宋玄彬见宋琅转过头来,微微扯动缰绳,稍稍凑过去了一些,道:“四弟的诗集,真真是极好的,算哥哥今天唐突了,不知四弟可否割爱给哥哥一篇原稿?”
宋琅赶紧拱手道:“三哥夸赞,小弟愧不敢当,只是不知三哥想要哪一篇?”
宋玄彬道:“就要那首《蝶恋花》,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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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场中,有一片幽静的森林,这里算是最开始的一片猎区,里面多是麋鹿野兔鸟雀一类没有攻击性的动物,野狼并不在此列,也算是一道开胃菜,让诸位皇子先热热身。
不过,只怕连龙武军都没料到,还真有漏网之鱼跑到了这里躲藏。
若有人仰起头,在树林间细细查看,就会发现在一株高达十余米的大树上,有一个蜷缩成一团,外面套着一个遮雨用的灰斗篷的身影。
明媚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间落下,点点打在脸上,那种在皮肤上渐渐升起的炙热感,是所有生灵能感受到的,世间最美妙的感觉。
那代表你依旧活着。
沉睡的意识渐渐苏醒,细长的睫毛也随之微微颤动,这人脸上一块黑,一块白,也看不出原本的模样,只是待她稍稍伸了个懒腰,小心翼翼地活动了两下有些僵硬的四肢,才从那姣好的身段看出,她的确是个女人。
树枝够粗壮,足够承担重量,但她也没乱动,只是条件反射似的,稍稍转头,先伸出手,用一把藏在怀里的匕首,在树上划下一道不过一指长的划痕。
树皮破开,自我疗伤用的浆液涌出,她这才将那一口提起来的气缓缓吐出。
这不是第一道,在她背后的树身上,有着深深浅浅的一道道划痕,看来都是她这些日子刻下,用来计算日子的,不过,越临近现在的划痕反倒越浅,从她刚才的举动来看,应当是体力已经不支的原因。
收起匕首,她试探性地缓缓张开已经干裂的嘴唇,伸出舌头,在旁边的树叶上贪婪地舔舐着点滴露水,过了好半晌,才慢慢地回到原地,然后从怀里摸出今天的口粮。
那仅仅只是一个已经发硬,发黑,变臭的馒头。
馒头不大,不光是因为水分已经蒸发,所以萎缩,更因为这个馒头已经被啃食过很多次,看起来,她是将其分成了许多份,作为自己在这里活下去的依仗。
这无疑需要极其强大的意志力。
圣人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直白点讲,吃饭与交配是同样重要的事,而能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耐住饥饿,完全按照自己的计划执行,这样的人一定具有极强大的自制力。
也或许,有足够的理由支撑着她坚持。
她咬住了手里残存的馒头。
经过这么多天的时间,那股恼人的酸臭味似乎已经消失,所以不需要再跟一开始那样忍住呕吐的欲望。
她没有咀嚼,因为她已经很虚弱了,所以她只是含住,先用自己的唾液软化已经发硬的馒头,再一点一点地咽下去,就好像在喝粥。
还没巴掌大的馒头,她却吃了半个时辰,而在吃完剩下的馒头后,她慢慢抬起头,迎着阳光,眯缝着眼,在心里默默数着日子。
快了,快了......
或许,就是今天也说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