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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心爱的美人

任平生觉得一股清亮的液体灌入自己口中,然后通过咽喉与食道传到全身各处,给他干涸的躯体带来了生命的源泉。

他缓缓地睁开眼睛,模糊的视觉神经逐渐恢复正常,映入眼帘的首先是一对乌溜溜的大眼睛,这对眼睛像天湖的雪水般干净纯洁,不掺任何杂质,又带着一丝好奇,与一丝关切,很专注地看着自己。

“喂,大叔,你醒来啦!”

一个清新甜美的女声在耳边响起,那女孩的声音有些奶声奶气的,却又带着几分异域风情的腔调,听起来不像是汉族女孩。

“你......叫我?”

刚从昏迷中醒来的任平生有些懵逼,皱着眉头反问道。

这估计是他重生以来头一回被人叫做“大叔”,他不确定眼前的女孩是不是叫他。

但女孩的第二句话强调了这个事实。

“是啊,大叔,你好点了吗?”

任平生有些哭笑不得,虽然他重生前已经年过三旬,但由于长相比较清秀的缘故,从来没有被人叫过“大叔”,重生后有了一副20出头的年轻身体,更与“大叔”这个称呼绝缘。

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就是在西域的沙漠里迷路走了一趟,就被人冠上“大叔”这个称号了。

我有那么老吗?

任平生忍不住摸摸自己的脸,触手处干巴巴的很是粗糙,可能是脱水的缘故吧。

如果此时有镜子的话,任平生肯定就会明白女孩之所以这么称呼是原因的。这些天的沙漠旅程,已经把任平生晒得黑黝黝的,再加上这次独自跋涉穿过20公里的沙丘,一路上严重缺水,皮肤更是皱巴巴的,头发也乱糟糟的,再加上身体休克后,精神萎靡不振,看起来的确显老,比起平时要老上10多岁,女孩叫他大叔也是正常的。

“哇,大叔你可以动了,太好咯。”

女孩甜美的声音中有股由衷的喜悦,好像任平生可以动了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任平生这才认真地观察了一番眼前的女孩。

她有着一张稍长的瓜子脸,高挺的鼻梁带着西域民族的血统,眼睫毛又密又黑又长,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瞳仁特别的清澈,看上去就像橱窗中的洋娃娃一般精致,不过一对浓黑的黛眉与略显方正的下巴,让她甜美可爱中又带有几分英气。

最吸引任平生目光的是她的嫣红的小嘴,上唇薄薄的,像是藏不住心事的少女,动不动就笑起来,露出两排洁白整齐的牙齿,下唇相比起上唇丰润水灵,让人忍不住想要在上面咬一口。

这女孩额前留着整齐的刘海,两条乌黑油亮的长辫子挂在胸前,身上穿着一件毛茸茸、鼓囊囊的大外套,外套下露出穿着红色绣花长裙的双腿,看上去好像有点胖乎乎的。

不过女孩目前大概15、16岁左右,以她的五官轮廓看是个美人胚子,将来长大了,应该挺美的。

任平生胡思乱想间,这个双辫子女孩已经噼里啪啦地连续问了好多话。

“大叔,你是哪里来的?”

“大叔,你是不是生病了?”

“大叔,你是不是无家可归?”

这些问题问得任平生应接不暇,他想要自己站起身来,却发现这对自己而言仍是难事。

无奈之下,他只好苦笑地对女孩说:

“我这是在哪?”

女孩嫣然一笑道:

“你在医院啊。”

......

任平生终于看清自己身处的环境。

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小房间,墙壁上半截刷白漆、下半截刷绿漆,自己躺在一张钢架小床上,手腕上的吊针里正打着点滴,空气中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一切都还停留在上个世纪90年代,这里是玉门市医院,而任平生在病床上已经躺了一夜了。

在双辫子女孩的回忆下,任平生终于搞清楚自己醒来之前发生了什么。

他昨天选择的那条路线是正确的,IPHONE的电子罗盘给的方向也没有多少误差,所以经过6个小时的徒步跋涉,任平生已经走出了那片戈壁沙漠,当时已经走到通往玉门市的河西走廊公路上,只要再往前走5公里就抵达玉门市区了。

只不过,当时的任平生因为脱水和疲劳已经油尽灯枯了,他的身体已经不足以支撑走完这剩下的路,所以刚走到公路边,便晕倒在地。

而他之所以能够捡回一条命,完全拜眼前这个双辫子女孩所赐。

当天晚上,她正好骑着摩托车经过那条路,在月光下看到任平生躺卧在公路旁一动不动,女孩赶紧将任平生拉到摩托车上,把他送到了玉门油田附属医院抢救,并且一直陪护他到现在。

任平生看着眼前的双辫子女孩,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意。

他今天算是从鬼门关上走了一趟回来。玉门是个很偏僻的小城市,如果没有女孩发现自己,躺在公路边的任平生,肯定会因为脱水而不治身亡;如果这个女孩没有一颗怜悯的心,把任平生仍在路边不管不顾,那他也会在急剧降温的野外冻死;总而言之,这个女孩是任平生的救命恩人,也是一位十分善良的天使。

任平生看着双辫子女孩那双明亮大眼睛下方隐隐的黑眼圈,以及时不时打呵欠的神情,忍不住问道:

“你昨天陪了我一整夜?”

双辫子女孩点点头,乌溜溜的眼睛很认真道:

“因为大家都不知道你是谁,你身上的手机又没电了,所以我当然不能走开了。”

任平生这才想起来,自己昨天一直开着电子罗盘,再加上苹果手机一向以电池不耐用著称,所以手机没电了也是正常。

不过任平生现在人已经醒了,首要的事情是尽快联系“丝路之旅”的负责人,让他们派人来接自己出院,总不能一直赖着这个小女孩吧。

“姑娘,你手机能借我用一下吗?”

任平生摸了摸鼻子,微笑道:

“好啊,你用我的吧。你的手机太差劲了,一天就没电,我这个可是能待机七天呢。”

双辫子女孩一脸天真无邪地笑着,递过来一只小巧玲珑的粉色LG直板手机,上面挂着一只毛茸茸的小涴熊挂饰,任平生记得这是LG KG800,有个外号叫巧克力手机,在当年也曾红火过一阵子。

在这个时间点上,一个边疆小城的西域女孩不认识苹果手机并非什么稀奇事,任平生当然也不会跟她讲这部IPHONE有多先进,虽然电池的确不那么耐用了点。他只是微笑着接过带着女孩手掌温度的手机,按照自己记忆中的电话号码打给了冯论,让他们知道自己身处何处。

老大哥冯论的确对任平生很关切,任平生明显听得到电话那头他激动的声音,他说马上就让主办方派人来接任平生,而且总裁班的同学们都会来看他。

挂完电话后,任平生顺手把玩了一下那只LG手机。发现手机背面贴了一张小女孩的照片贴纸,一个大约5岁的小女孩,穿着一身毛茸茸的黑外套,长长的刘海遮过额头,圆噗噗的脸蛋白白嫩嫩的,一脸憨态可掬地笑着,站在某个冰雕建筑前。

“你小时候很胖吗?像只小熊一般。”

任平生忍不住笑着道。

“喂,你这个大叔,会不会讲话。”

双辫子女孩脸上迅速红了起来,她没好气地抢回自己手机,瞪了任平生一眼,嘟着小嘴道:

“那是衣服造成的错觉,懂吗?都怪我妈太小心,成天怕我受冻,老是让我穿那么厚的衣服。”

任平生瞄了她身上的毛皮外套一眼,心想你现在都这么大了,也没显得瘦多少,难道还能怪母亲不成。

不过他这话可没说出来,只是饶有兴趣地问道:

“你现在多大了,上学吗?”

双辫子女孩的目光转到了手机上,她一边在手机上打着字,一边迅速地回答:

“我今年16岁了,还没想好去哪念书呢,现在在我妈妈的歌舞团里打工。”

任平生“哦”了一声,用怀疑的目光打量了一番她圆鼓鼓的上半身,心想你这是在歌舞团后台打工吧。

双辫子女孩敏感地察觉了男人的目光,她皱了皱好看的高鼻梁,大眼睛露出不服气的神色,嗔道:

“臭大叔,你不相信吗?我跳舞可棒了,从小被人夸到大的。”

看着任平生眼中不大相信的神色,双辫子女孩咬咬下唇,她站起身来,脱掉毛皮外套,露出穿着大红色西域传统长裙的身姿,走到床尾的空地上,伸出双臂摆出一个优美的姿势,一双白嫩嫩的小手在空中绕腕翻腕,也不需要音乐伴奏,便当场跳起舞来。

任平生这才看出,双辫子女孩双腿修长、腰肢纤细,除了胸前比较鼓外,实在谈不上胖。而且她真不是夸海口,跳起舞来的姿势有模有样的,两只细长的胳膊像流水般悠然摆动,颀长的脖颈配合那张小脸轻盈地点动着,时而像婉转回旋的小鸟,时而像顾影自盼的天鹅。

她那双穿着绣花皮靴的长腿伴随着上身的动作,在医院的水泥地板上点、踢、跺、辗、转......融情于肢体的语言,与生活的点滴交合,时不时的侧耳、偶尔的挽裙、深情的眺望、含羞的抚胸,虽然她的表情还带着女孩的生涩,但柔软的身姿扭动起来的样子,已经初具小姑娘的风情了。

虽然任平生对舞蹈没有什么研究,但他也可以看出双辫子女孩的舞蹈动作有板有眼,无论是表情还是身姿都十分灵动,而且身上带有西域女孩与生俱来的表演天赋,虽然身处于一个狭窄单调的病房内,但她却好像把自己置身于坐满观众的剧场般,举手抬足、一颦一笑,都表演得十分到位,让人不知不觉中,为她沉醉。

最后,当双辫子女孩以一个带着大幅旋转的舞姿结束舞蹈时,还意犹未尽地微微屈膝,像是对着不存在的剧场观众们鞠躬致意。

当然,现场的观众只有任平生一人,但他鼓掌的热情程度一点都不逊色。

“好棒,姑娘你跳得真美。”

听到任平生由衷的赞美,双辫子女孩脸上露出幸福的甜蜜笑容,她露出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眉飞色舞道:

“大叔你信了吧,我可不骗人的。大家都说,我是迪化市民间歌舞团第二好的舞蹈演员。”

任平生看她跳完舞后红噗噗的小脸蛋,再加上一脸青春活泼的傲娇神气,越看越觉得这女孩纯真善良又很美丽,看来西域这方水土真的很会养人,他笑着道:

“你是第二好的,那第一好的更了不起了,她是谁呀?”

双辫子女孩眨眨眼,顽皮地笑道:

“第一好的当然是我妈妈啦。”

任平生也忍不住被她逗笑了,他摇摇头道:

“那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妈妈,不但生出这么优秀的女孩,而且还是我的救命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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