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谨面上不由自主地浅笑,颜明玉像是发光体一样,不管到哪儿都能让空气变得明媚,看到她面上的笑容,心情也会变好,这位姑娘仿佛没有烦心事一般。
“坐好,回家喽!”
颜明玉空甩了一鞭,旺财飞快地跑了起来,扬起一片尘沙,还有小五欢快的笑声。
路过颜家时,恰好看到颜金氏在门口杀鸡放血,颜多福则在一边黑着脸,颜金氏不搭理他,将死鸡扔进滚水里烫了,麻利地褪毛,这几日吃得好睡得好,她全身都有劲儿,照镜子时发现自己还年轻了不少,颜金氏信心更足了,她肯定能生儿子。
不过三日一只鸡是必须吃的,还得让颜多福吃七里香,女儿说了那玩意儿大补,颜金氏深信不疑。
“娘,猪脚炖黄豆!”
颜明玉扔了只猪脚到盆里,黑脸的颜多福登时眉开眼笑,心情大好,他的气色也比从前好多了,脸上不再干瘦,看着精神了不少。
“让小五等着,我把鸡处理干净了,带一半回去吃。”
颜金氏开心笑着,现在的日子连吸口气都是甜的,她做梦都想不到死前还能过上这等好日子,要是再生个儿子,她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人了。
“拿什么拿,自家都不够吃。”颜多福又黑脸了,统共也才一只鸡,拿走了他吃啥?
颜明玉才不理这铁公鸡,让小五下车,还故意说:“娘,鸡爪子和鸡翅膀都给我啊。”
“晓得,多的给你们,娘和你爹吃不完,还有猪脚呢。”
颜金氏也不理面如锅底的颜多福,鸡是她养的,她想给谁就给谁,她可是马上就能生儿子的,女儿又是神仙的徒弟,村里谁有她腰板硬?
颜明玉拿了块桃酥,塞进了颜多福嘴里,又给颜金氏也塞了块,这才赶车回家了,她得去弄个烧烤架子,这东西得常备着,万物皆可烤嘛!
此时,沈清风在家里接待客人,正是贵公子主仆三人,他们到了雁回村后,本打算找户比较富裕的人家借宿,却遇上了沈清风,沈清风主动搭讪,贵公子见他说话斯文,还是私塾先生,好感大增,便去沈家借宿了。
沈家虽然地方不大,可收拾得干净敞亮,贵公子还是比较满意的,只是现在他却有些不耐烦了,沈清风说话总掉书袋子,竟是个又酸又木的书生,正是贵公子最不喜的那类人,他现在已经后悔了。
“公子贵姓?”沈清风神情恭敬。
他还是有几分见识的,这个年轻公子通身富贵,定然不是小户人家,女儿和萧谨已经没可能了,青阳城的那些富家公子女儿又瞧不上,他觉得这个贵公子还是很不错的,这才有意套近乎。
“姓杜,木土杜,沈先生,我出去转转。”
贵公子不耐烦到了极点,准备出去溜达一圈,刚才打听村里的猎户,这个姓沈的也不肯说,还说猎户粗鄙不堪,会污了他的眼,这说辞让贵公子也很不喜,猎户怎么就粗鄙了?
他恩公可不就是猎户,哼,这姓沈的自个不咋地,还瞧不起人,不是什么好玩意儿。
“我给杜公子带路?”沈清风十分殷勤,现实的窘迫击败了他的‘傲骨’,没有了十亩水田,家里连肉都吃不上了。
如果女儿能嫁给这位杜公子,他就算日日吃鸡都吃得起。
沈清风又冲沈刘氏使了个眼色,沈刘氏心领神会,去屋里叫女儿了,她对贵公子也是十分满意的,就是身子单薄了些,但除了这一点外,其他样样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