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青梅竹马,脑残作者为什么要把他们虐的要死要活的,误会一个接着一个,好在最后结局是好的。
随意地划过整整齐齐的口红套装,嘟着小嘴儿,撒娇地透过镜子看着唐之欢:“老公,你二十岁的时候喜欢什么样的女孩子呀?”
她和唐之欢认识的时候,都已经二十七岁了。
唐之欢一边扣着衬衫的扣子,一边给宋喜喜递了个白眼儿。
“大学学业繁忙,没计划谈恋爱。”
宋喜喜轻哼一声,随手拿了一只口红,妖娆的走到唐之欢面前,拿着子弹头抵着唐之欢的胸口,唐之欢顺势坐到了床上,一脸的无奈。
下一秒,怀里多了一个软玉柔香。
“哼,某人还说三十岁前不结婚的呢……这是什么?”宋喜喜把白皙的小手在唐之欢面前不断的晃悠,无名指上一颗璀璨的结婚戒指。
他们确定关系半年,就闪婚了。
唐之欢默不作声,看着她还要如何胡闹。
宋喜喜一手勾着他的脖子,另外一手拿着口红勾勒唇形。
唐之欢淡然地凝着她,疑问道:“小辣椒色?”
宋喜喜抿了抿唇,贴在唐之欢的耳畔,娇声调侃:“老公,那时候你年少轻狂,就没有臆想过什么吗?”
唐之欢……
“老夫老妻的,你说给我听听,我绝不笑话你,我发四!”
唐之欢抬起手臂,看了眼手表。
语气低沉:“八点十二分,实验室九点半开门。”
……
“穿之前那件黄的?”
唐之欢问道,突然挑眉想起好像刚刚不小心被他扯坏了,打开衣橱的门,挑了一件白色的衬衣和牛仔裤丢到床上:“穿这个吧。”
宋喜喜摊尸式一动不动。
唐之欢无奈的摇摇头,然后一件一件替宋喜喜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