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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

“嗯!”老头一捋胡子,越觉得张小扬不是个坏人。

“师父——!”公主一见老头心软,娇气道:“他欺负人家。”

公主一边指头张小扬,一边气得直跳脚,一幅欲哭无泪的样子,末了,她又亮出脚上的铁链给老头看:“师父,你看!”

公主半撒娇半怒意的神态,真会演!此处,奥斯卡欠她一座小金人。

要不是自己就是被她指责的那个人,连张小扬都觉得欺负如此娇柔可爱的公主,那人一定该死。

“师父——”张小扬急忙辩解。

此时,只见那老头手指一弹,嘭——,张小扬飞出十丈,不醒人世。

······

洞窟的石笋落下一滴冰凉的水珠,正好打在张小扬的脸颊上。

呃——

张小扬惊醒,四周望望。

咦,我居然没死,这里是什么地方。

洞穴深处有银银的微光,张小扬起身,却发现自己被

“我叫王建仁,今年二十七,老家岭南皮县王家沟,家中父母在我七岁年那年已随一场泥石流,提前上阎罗殿报导去了,不过不幸中的万幸,我居然没死,听爷爷说,当时我被大伙刨出来的时候,浑身连嘴巴鼻子里全是黄泥,大家都以为我死了,按我们那里的传统,白事要请道士来作法,尤其像我这种死于非命的短命鬼,需先收了魂魄才能入土,可谁能想得到法式做了一半,我竟然从棺材里爬了出来。这事你可能不相信,其实我跟你说吧,我他妈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可是事实就是这样,虽然我已经记不清当时的场面,但我确实活下来了,而且有新闻报导存档,还有县志可查。那一年全县遭遇百年大雨,王家沟一百三十五户,七百八十三人,全在那场泥石流中掩埋于土下,而我竟是村里唯一的一个活口。小小年纪,我就这样被写进了记载了皮县一千五百年历史的皮县县志里,可是我讨厌自己的名字,王建仁这三个字听起来就他妈操蛋,不过我那固执的爷爷却坚决不给我改名,他说我能活下来,全是因为这个名字取得好。不过我就不懂了,我能起死回生和这破名字有毛关系,这是哪门子歪理邪说。但不只爷爷这么说,那做法的道士,掐指一算之后,也道是我命里有七年之劫,也就是说每隔七年我就会遭遇一场大劫难,但是如果我能安全渡过便将大富大贵。七岁这一年,那道士说我能存活下来,正是亏得我有个卑贱的名字,阎王爷√生死薄时,怜我生得卑贱,便留了我一条活口。呵呵!老道虽然这么说,但我是从来不相信,但是爷爷毕竟是老辈人,他对道士的说法深信不疑,我还差点被老头子送给了那道士做弟子,爷爷只为能保我长大成人,连亲孙子都能割舍,不过还好当时我死也不从,最后那道士答应了每隔七年上爷爷家看我一次,帮我渡劫,爷爷才安心的把我留了下来。七年之后,我十四,老道士竟真出现在爷爷家中,那一年我到是没遇到什么劫难,如果真要说劫难的话,爷爷在那年去世,确定对我打击不小,毕竟当时我才十四岁,直系亲属全都死光了,就剩下我一个小屁孩,该怎么活呢。不过爷爷临终前,却给我安排了一条路······对!你没猜错······果然我还是逃不掉被爷爷送去给那道士做弟子的命运。虽然我不喜欢那道士,毕竟我是红旗下得蛋,不信歪门邪道,但是那时候我还是一个调皮叛逆的青少年,对于那些稀奇百怪的事物,多少有点兴趣,反正我也不想在亲戚家寄人篱下,于是我便毅然跟随那老道上了山。从那之后我就成了老道的亲传小弟子,可是我还是要去学校读书,每个星期才能回山上一次。那道士住的地方叫三清观,三清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也许是那里的环境很清静。此后三年,我一直过着学校和道观各一半的生活,一到学校放假,我就跟着那老道出去采药,偶尔他也教我打个太极拳,说到这里,恐怕你以为我会经历些什么神奇的让人大开眼界的事情,对吧!可惜什么也没有,我跟那道士生活了几年,直到我高中毕业上了大学,那道士还是照样每天念经,我没发现有什么神奇的事情在他身上发生,他也没教过我什么道法之类神秘的东西。就这样我很平静安稳的上了大学,然后出了社会,找了工作,那道士也再没跟我联系过,估计他老家人飞升成仙了吧·······不过我的好日子才刚刚开始,我在大学里只干了一件事,那就是交女友朋,毕竟‘我是我们村里的唯一希望’,王家沟就剩下我一个种,我得给我们王家开枝散叶,虽然全国姓王的人不下千万,老王家根本不缺丁,但是······好吧·······我承认我就是沉迷于女色!每个正常的成年男性都好色,这不是我用来护短的说辞,而是人体荷尔蒙分泌的结果,当然我也不例外,只不过我比其它男同学更有优势一些,因为我长得帅,虽不能说貌比潘安,但在我们学校,我的颜值绝对名列前茅,而且我还是学校田径社的红人,因为我的加入让人丁凋零的田径社重新火红了一把。说到我加入田径队的事情,就不得不说我绝佳的运动天赋了,我记得小时候,自己一向体弱,上初中那会,我还尿床,而且常有遗精现象,不过自从我跟了那老道士上山之后,我便发觉自己的身体慢慢有了变化,体魄也越发强壮,到我上大学的时候,我已经长得像个健美先生。现在想来,我身上的变化应该和那老道脱不开干系,不过绝不是那道人给我吃了什么灵丹妙药,有可能是老道修行的那处三清观,是一块休养生息的宝地,也许我得那王清观的灵气滋养。总之我绝没有浪费自己的优势,长得帅,形象又健康,可想而知,在恋爱盛行的大学里,我有多么勤快。虽不到人尽可妻的程度,但我从来不挑食,只要送到嘴边的,不管美丑,我都能吃得下去。因此身边的几个要好的室友,都尊称我为炮·······王!他们爱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反正我是无所谓。身为一个男人,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每天醒来的时候,总能看见一位相貌娇好的美女睡在我身边,而且美女最好每天都不同。毕业之后我终于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在京城站住了脚跟,我有车有房,生活安稳,而睡在我身边那位,的确就像走马灯似的,从来没有注定过,这不,你看现在睡在我身边的那位,就是昨晚一夜狂欢之后,被我带回家的新女友········”

“她叫丽丽、茉莉、静静还是安安,折腾了一夜,我居然还不知道人家的名字,对,她就是我所谓的女朋友了,男人嘛,你们都懂得,没有性哪来的爱,经过昨晚‘擦枪走火’,我觉得和她特别合得来,所以我决定继续和她交往下去······那要是合不来呢?简单,身材好的留做备胎,以备不时之需,也就是俗称的所谓*******。

你要以为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要脸的渣男,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好吧!你要是非这么想,我也无所谓,但我确实不是那种不负责的男人,虽然我在性上面比较开放,不过我从不**,昨晚上我可是带着套,毕竟安全第一,我可不想英年早逝,死于艾滋。而且我这人一旦确定了目标,就绝不会三心二意,这一点你可以不信,但是和我在一起过的女性们,都给予了我极为正面的评价,就算那些跟我闹掰,最后不欢而散的女人,至少在用过我之后也会留下一句‘器大活好’的评语。

你说我吹,那也行,反正吹牛逼又不犯法!”

·····

此时,已是早晨,阳光和煦,建仁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见床下散乱着女人的内衣,屋子里有一股酒味,建仁转身看见那女人白皙的背部,忍不住伸手顺着她雪白肌肤,就像在纯净的冰面上滑动一样,他的手直接探进了女人的臂沟里。

“嗯——,讨厌!”女人发出娇嗔的声音。

建仁忍不禁坏笑,不过这女人的声音,却有些粗糙,大概是烟酒沾多了,有点烟酒嗓,不过瑕不掩瑜,建仁暂且可以接受。

“头好痛!”那女人捂着脑门在床上撒娇,建仁立马妙懂,昨晚喝得有点多,宿醉起来很难受。

于是建仁急忙贴心的起身去拿解酒的药给女人吃。

从床上下来,建仁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在地板上,大概他昨晚喝得也有点多了,此刻建仁脑子又昏又沉。

不过这种情况建仁还是第一次经历,他可是号称千杯不倒的酒神,自从上大学和宿舍里的那个几逼货学会了喝酒,建仁就从来没有喝醉过,他凭借着自己这项千杯不倒的技能,不但成功撂倒了多名女性,还让他在酒桌上拿下了不少大单,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喝不醉,就像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越长越壮实一样,有时候建仁会猜想,是不是那老道在自己身上施了法术,不过他立马就打消了自己的想法,毕竟现在都什么年代了,法术怎么可能存在,建国之后这种成精的事情,不可能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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