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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雾月三日

林克点了点头,道:“暂时没有人伤亡就好,你准备好马匹和盔甲,我们马上就出发。”

琼斯又愣住了,他怀疑今天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就靠我们城堡内的军队恐怕不是食人魔的对手,男爵阁下是否再考虑一下,我建议先征召领内所有骑士和侍从……”

林克摆了摆手,道:“不需要动用军队,我是叫你自己备马,如果你害怕的话,那我就独自前去。食人魔身强体壮,有的还能使用魔法,普通士兵去的再多,也是送死。”

琼斯这下子是彻底呆住了,自己今天是没有睡醒,还在梦里吧?开什么玩笑,就凭我们两个人,去对付两头食人魔?这不一样也是送死么?普通士兵虽然不顶用,可只要人够多,吓也把食人魔吓跑了……

见琼斯还愣在那里,林克心里跟明镜似的,知道琼斯是不清楚自己的实力,但是男爵阁下今天还非要带上他不可,否则的话,自己一身非人的本事,要怎样才能传扬出去?

还好,这时候旁边的罗伊帮腔了:“琼斯,男爵阁下的实力其实并不逊色于维尔斯骑士,只是过去他在雷纳男爵的要求下,刻意隐藏了实力,所以大家才不清楚。”

琼斯闻言,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林克只是在隐藏实力,可雷纳男爵为什么要这么要求?把实力都展现出来难道不好吗,难道……

募地,琼斯想到了刚刚才被黑森林巫师暗杀的维尔斯骑士……原来如此,雷纳男爵真是用心良苦啊,这群可恶的黑森林巫师!

“是,谨遵您的意愿!“

了解到“真相”的琼斯心里有了底气,动作也变得干净利落起来,他向林克行了一个骑士礼节,然后便退了下去。

林克看着琼斯的背影,一边道:“罗伊先生,此行我还需要一位助理,以便在战后处理和布林村的相关事宜,您经验丰富,能否麻烦您和我走一趟?”

老罗伊满脸苦笑,这大冷天骑马外出,可真是要了他的老命,可形势比人强,他还能怎么办呢,于是也只得朝林克鞠了一躬,道:“谨遵您的意愿。”

……

在开战之前,林克也需要整理下自己的装备。

盔甲用不上,那会影响灵活性,反而降低了战斗力,但是武器还是有必要换一把的——从维尔斯那里抢来的骑士长剑品质虽然不错,可毕竟是日常用的佩剑,灵活有余,破甲却不足。

食人魔和他们的远亲地精一样,通常不会穿戴护甲,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容易受到刀剑的伤害,因为他们具有强壮而发达的肌肉,这不仅使其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与灵活的矫健的身手,还令他们的皮肤变得坚韧,获得了远超皮甲的防护能力。

雷纳家族虽然传承久远,但传到林克舅舅手里的时候,已经是不折不扣的小家族了,而作为一个边境男爵,赫尔.雷纳本身的赚钱能力也有限的很。

所以当林克来到男爵的收藏室时,只看到了三副盔甲,一幅油画,还有两柄长剑,实在是有够贫寒的了。

好在这两柄长剑的质量都很不错,至少比维尔斯的骑士长剑品质强多了——毕竟是收藏品,奢华、历史、质量这三者,总归得占一样才说得过去。

而对穷人来说,这三者当中,最容易拥有的,无疑就是质量了。

所以林克找到了一把适用于他当前状况的兵器。

大剑(优良):金(专精)-12,火(本能)+8,1000近战杀伤(基本),800近战杀伤(破甲)。

这把大剑的基本杀伤只比骑士佩剑多了两百,但是破甲杀伤却足足翻了三倍——在全战的设定当中,基本杀伤在计算时,需要减去敌方的披甲率,破甲杀伤则能无视敌方护甲,直接造成伤害。

也就是说,相比那把骑士佩剑,这把大剑的伤害能力最少也提高了三倍,尽管这是以降低自身的灵活性为代价的——骑士佩剑给林克带来六点的金属性加成,大剑却减少了12点金属性。

好在林克本身的金属性足够高,减少一些,灵活性依然远超常人,更不要说灵活性相对较差的食人魔了,何况,8点本能属性的增加,对林克的战斗力,也算是个小小的弥补。

林克收拾好装备之后,又骑着马来到城堡外,狂奔了一圈——作为一个21世纪的工蜂,前世的他根本享受不起骑马这种奢侈的运动,自然也就不会骑马,虽然林克的马术还算不错,可他毕竟不是真正的林克,总要熟悉一下,才不止于关键时刻在琼斯和老罗伊面前露出破绽。

林克准备妥当之后,老罗伊和琼斯也收拾地差不多了,于是三人连成一列,在刺骨的寒风中,策马前往食人魔出没的布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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