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俱乐部时,天已经很黑了。登上汽车前,加隆从还站在街角哆嗦着的报童手里买了一份报纸,伦敦城里有很多无家可归的孤儿,他们主要就是靠卖报纸和给有钱人老爷擦皮鞋为生。著名的《雾都孤儿》描述的就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伦敦发生的事情。他打开报纸看了一眼,上面写着关于动物园动物尸体盗窃案的报道。
回到酒店,白天的侍者已经换了班。他将罗莎莉送进房间后与其告别。然而他并未回去自己的房间,而是独自走出了酒店,来到一条无人的小巷。
这个面色憔悴、披着深色斗篷的男人已经跟踪了加隆很久,他走过巷子转角,看到目标在里面等候自己时,就知道自己的跟踪已经暴露。他虽然有些惊讶,但他并没有慌乱逃跑。
“克雷格的人?”加隆试探着询问。他并不记得自己和谁有过结怨,除了那个两次差点死在他手上的吸血鬼克雷格·勒森布拉,他想不到其他人了。
“克雷格?”斗篷男怔了一下,“不不不,当然不是。”
斗篷男一刹那的愣神,让加隆判断出他应该是认识克雷格的,所以他要么是吸血鬼,要么就是吸血鬼的人。当然这两点没什么区别,都是敌人。
“有位大人想见你。”
“想见我?”加隆冷笑着,“那得看我愿不愿意见了。”
“我保证,”斗篷男说,“你一定会愿意见那位大人的。”
加隆没再废话,直接掏枪射击,他的果断出手,打了斗篷男一个措手不及。子弹“咻咻咻”的从安装了消声器的枪口喷出,在斗篷男身上溅出十几朵血花。加隆皱起眉头,他没想到这么轻而易举的就射中了对方。
斗篷男踉跄跪倒,单手撑着地面,露出尖锐的獠牙和猩红的双目。“你想杀我?咯咯咯咯……”他一边嘲笑着一边憋足劲将体内的子弹给逼了出来。“难道你不知道普通的子弹是杀不死吸血鬼的吗!你——嗯?”
加隆突然闪现消失,出现在斗篷男背后,手中抓着一柄纯银标枪,从他的背后狠狠的贯穿了进去。
斗篷男吐出一口老血。“怎么可能!”他叫道,“你怎么可能会这么快?”
“不是我太快,是你太慢了。”加隆疑惑道,“克雷格难道没告诉你关于我的情报?”
“我都说了,”斗篷男吼道,“我不是克雷格派来的!”
“为什么你这么弱?”加隆用念力控制住斗篷男浮起,然后用银标枪将他插在墙上固定住。银留在吸血鬼体内,让他虚弱无力。
“你他妈到底要干嘛!”斗篷男嘶吼着,“我就是个来传话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