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料不足的情况下,就算胡晓峰这样的天才,也有犯错的时候。
他一直想当然地认为,县城的中央大街,即文化广场所在的那条主街,便是所谓的“老街”。
其实错了,本地人所说的老街,现在只能算一条岔道,从宽度长度和繁华程度来说,还挤不进前三。
“我小时候进城,这条街就已经不算正街了,不过那会儿还是挺热闹。”方铃边走边感慨着。
“从我记事儿起,老街就很清静了。”卿怜儿无情地打脸。
不是说方铃撒谎了,只不过方铃的“小时候”,可能比卿怜儿要早几年。
年轻就是可以骄傲的。
“估计我小时候,这条街还没建起来呢。”胡晓峰连忙打个哈哈。
方铃脸上微红,扯开话题:“也不知政府怎么想的,位置这么好的街道不大力发展,这些房子都太旧了。”
胡晓峰道:“很多城市都这样,原有的中心城区,拆迁或改造太贵,还不如另辟新区。”
“所以,我那书也是这样,叫我改,还不如新开一本。”女人就是多变,这才几分钟啊,又改主意了。
“新区可能很好看,但文化底蕴是不可复制的,这条老街下面,层层叠压着千百年的历史,再多钱也换不来。”胡晓峰悠然向往着。
“你也说被压在下面了,怎么看到得呢?”方铃轻轻推了胡晓峰一把,眼神里颇有几分春意。
胡晓峰费好大劲才让自己的血没那么躁动,咳了两声:“眼睛不准确,当然是用心灵去看。”
卿怜子像是完全没听两人说话,自顾自看着街边飞檐。
“咦,这不是小方吗?”前边一家副食店突然传来叫声。
店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挺着个肚子。
方铃愣了一下,随即有些尴尬地打着招呼:“刘老板,你怎么在这开店,不卖猪肉了?”
刘老板哈哈笑道:“转行两年了,农贸街不是拆了吗,你不也没卖卤菜了么,不过看起来,小方你最近混得不错啊,还越来越会打扮了,我刚才差点不敢认。”
方铃看看胡晓峰和卿怜儿,匆匆跟刘老板说下次聊,然后继续往前走。
胡晓峰倒是早猜到她以前做的小生意,就算知道卖过卤菜也没觉得太意外。
其实方铃之前越是混迹在市井,越显得她“芳邻”这个作者号的可贵。
《我买了一条街》里面,关于大城市高端生活的描写,尽管有模仿和臆想的痕迹,但还是有不少闪光点,显出了主角高贵的气质。
卤菜店老板内心,是真住着一个小公主的。
“好吧,我以前确实土,我做的生意都上不了什么台面,所以我才羡慕那些大城市的人,我想写他们那样的生活。”方铃突然站住,转头看向胡晓峰:“非要让我写老街,我一点感觉都没有!”
胡晓峰摸了摸鼻子,想了想。
不想写司空见惯的东西,这种心理太常见了,胡晓峰自己也是如此。
这也是传统作家最诟病网络写手的地方:为啥你们不写现实,非要写幻想,写那些神仙鬼怪?
其实太简单了,我经历过的人生,凭啥叫我再重复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