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仲伦在一旁抱怀:“别胡说,我的名字可不随便。
我是带着大人们的寄托出生的。
为了给我妈带来福气的。”
“可是听上去很随便好不好。
不过,也多亏你是叫洛仲伦。
不然……噗,我还真是叫不出口。”
薛郑在一旁贫嘴。
洛仲伦瞪他,他连忙缩了缩脖子。
“薛郑比我大三届,在美国读的大学。
大学毕业后,他一直懒懒散散的。
这次,我是特地把他叫回来帮我的。”
“你这里没有工作经验的人也招啊。
那你考虑一下把我收了啊。”
白小秋举手自我推荐:“你看过我的工作能力了吧,多好呀。”
林尔沫站在一旁呵呵的笑了起来。
“小秋,你真当薛郑没有工作经验呢。
他虽然不在我哥的公司任职。
但是我哥在美国的公事基本上全是他全权处理的。
他的能力好的绝对不是你我能想象的。
你就记住了。
我哥不会跟傻子做朋友就对了。”
白小秋挑眉:“你这话我爱听。”
洛仲伦白了林尔沫一眼:“我也有有眼无珠的时候。
这不,这儿就有个傻子吗。”
他说这话视线落到了白小秋的身上。
白小秋头顶黑线的垂下头:“洛仲伦,你还打不打算做朋友了。”
洛仲伦宠溺的抬手揉了揉白小秋的脑袋。
“看你这傻样儿吧。”
“哎呀,人家这发型可是费劲巴拉坐了半个小时呢。
别揉乱了。
我还打算回了宿舍去刺激一下花花呢。”
见洛仲伦和白小秋毫无违和感互动的样子。
林尔沫转身去取了一杯香槟。
回身的时候,她用力的深吸一口气,再转过脸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依旧。
旁侧薛郑挑了挑眉。
玻璃杯放在唇边碰了碰。
他其实一点也不了解女人。
为什么她们都是宁可守着不切实际的梦。
也不愿面对美好真实的现实呢。
如果说白小秋在爱情里是傻瓜的话。
那林尔沫绝对是个蠢蛋。
不过洛仲伦是个好福气的。
起码他还有选择的权利。
“尔沫,你喝的是酒吗?”
“恩,香槟,你要来一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