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冲昏头脑的我,还没写就在想怎么送出去,这类似于没学会跑就想飞。我知道,要想写一封情书,讲究是很多的,我在班级里也帮人代写过。周末,我去离住处很远的大超市里去寻找那种彩页的笔记本,小商店的货物,已经不能满足我这颗躁动和迫切的心了。大超市里果然是玲琅满目,一样又一样的彩页笔记本使我眼花缭乱,觉得这个不错,那个也还行,却始终没有一个让我感觉到最为满意的笔记本。非主流图案的占了很大一部分,也有那些正常的白纸黑线格子的笔记本。出于急迫和过分的期待,我挑选了个很少女系的笔记本,纸张的颜色大都是粉色,粉红色,蓝色,每一页纸的边缘,都印着楚楚动人的图案。笔记本的封面不重要,重要的是里面的纸如何。
我向来不喜欢非主流的那些图案,尽管在我初中时非主流流行的要死要活,爆炸的头发,或者长长的头发被弄的和彩虹一样色彩分明,嘀了铛啷的带着铁链子或者铁环的裤子,一走起路还有金属碰撞的声音。还有所谓的阴阳头,锡纸烫……好多学生都不顾家长和老师的反对,去故意弄个这种拉风显眼的发型,去买那些嘀了八挂的衣服,穿在身上,以为风度翩翩,帅气凛然。我只是单纯的觉得,那样会很丑。或许她也会觉得那样很丑。
那时候的网名,QQ的个性签名,QQ空间的背景音乐或者背景图片,还有QQ分组,都是从百度来的非主流文字和图片。文字都是些貌似是繁体的文字,其实现在来看,那净是错别字和繁体字的混用。记得最被学生们所喜爱的一张图片,是一张内容为一个男孩的小拇指与一个女孩的小拇指紧紧勾在一起,背景是马路,图片的下方用那特殊的文字写着:永远在一起,或者是永远不分开。这个图片被广泛的用于空间的背景,以及有手机的同学的手机壁纸。我向来不用这些文字和图片,由此,我竟被有的人称之为乡巴佬,被潮流抛弃……
我怀揣着这本厚厚的笔记本回到住处,翻看着这一页页的彩纸,选了觉得最简约最漂亮最色彩鲜明的一张,用尺子挡着装订边缘,用小刀小心翼翼的沿着尺子笔直地将纸割下来。纸张的大小也很合适,比初中时语文课本稍稍大一点,太大了的话,写的太满会显得臃肿,也可能写不满,就算是把满心的炽热全都写上去,她可能也会没耐心读下去吧……最重要的,还是要很好的表达出心意才行。
我坐在桌子前,左手夹着烟卷,右手握着钢笔,思索着该怎么开头。这貌似是一件神圣而庄重的事儿,容不得有半点疏忽大意和粗制滥造。坐在那里有一个小时,钢笔的笔尖都干得写不出字来了,左脚边的烟灰也铺了一层了,可我也没能想好该怎么开头。
田叔走到我身边一只手扶着我的肩膀,笑着对我说:“你就直抒胸臆呗!”
直抒胸臆?上来就直接告诉她我看上她了?后面该咋写啊,总不能就这一句话啊?我摇摇头,觉得这样不行。田叔哈哈的笑着,“你不是帮你同学代写过吗?他们咋弄的?”
回想起来,他们所写的大都是千篇一律,何时遇见她,觉得她如何如何的美,便爱上了她,最后直接告诉对方,我爱你,或者我喜欢你。
“田叔,你没追过女孩儿吗?你写情书还是直接……”我一下用力的将后背倚靠在椅子上,如泄气一样。
“没有,我还没谈过恋爱,也还没遇见喜欢的女孩。”田叔坐在我的对面,翻弄着我刚买来的笔记本。
“哎……咋写呢?”我双臂在胸前抱在一起,眼睛盯着那页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