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运还真是“眷顾”她。
她看着眼前这个人,虽然他是背着站的,并不能看到他的面庞,然而他乌黑的长发有一半披散下来,映着玉石一样的肌肤,有种别样的诱惑。
扶莘似是感觉有异,转过身来。
现在,尴尬的对眼时刻又出现了。
清欢颇为无奈地笑笑,刚放下了帘子,又马不停蹄地跑出五米开外站定。
任凭她再怎么装作若无其事,一切都在以一种奇妙的态势发展着。
等了一会儿,扶莘理正衣冠下了车,见人站得远,也不过去,只特意提高了声调,说了句“我好了”。
清欢听了,也不作停留便朝着马车走过去,经过扶莘身边的时候,也只当是没看到,目不斜视地绕过他。
只是身板挺得直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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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师徒两人到达诗会地界的时候,已经有许多人了。
所谓斗诗,是历年诗会的传统,也是选拔人才的一种途径,说是斗“诗”,实际上是诗词皆可,不论文体,有才为先。
只要是此地自恃才高的人,都可以走上擂台,下面的人可向其挑战,唯有胜者才能在擂台之上留到最后。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来诗会的每个人都要着白色衣裳,戴白色长纱斗笠,让人辨不清身份,只以才华论英雄。
这些,清欢也是听扶莘说的,毕竟她弃文从武已有多年,而诗会也是是最近几年才兴办的,她还从没参加过。
清欢站在人群后面的位置,本就看得不够真切,再加上眼前的一层白纱,一切就愈发朦胧了。
她忍不住偷偷在纱帘的下摆上边撕了个小洞,趁没人注意,便把那小洞提到眼睛前面往外看。
只见眼前是一片白的海洋,中间的擂台上唯有一人端坐,海洋里的人们纷纷指着指着台上的人,或窃窃私语,或摇头叹息,或义愤填膺。
就是没有一个人上台。
清欢放下帘子,拍了拍前面一位大哥的肩膀,随即装作读书人的样子一本正经地作了个揖问到:“兄台,我们因事途中耽搁了一天,初来此地,不知兄台能否为我等说说现在的情况。”
这个人,便是刚刚义愤填膺的其中一个。
“你们刚来,是不知道这小子有多猖狂。”他这说话的口气,像是恨不得把唾沫星子都飞出来似的,“昨日的时候,他第一个便上了擂台,与旁人大比了十多个回合,硬是凭一身惊才压倒了此地的一众读书人。那倒也罢了,最可气的是,今日早晨,此人便大放厥词,说我等……我等数百人之才加起来尚不及他十之一二,在这简直是浪费时间,没过多久便自报名号,称自己为淋漓公子。”
这是真的狂了一些,诗会上人人都要着白衣戴斗笠,为的便是不披露身份,但有一人可以例外,便是那斗诗最终的胜者。
唯有他可以摘下斗笠,因为按照规矩,胜者无须任何条件便可受朝廷封赏的官衔。
他如此自报家门,相当于向所有人宣告——他一定会赢!
清欢忍不住在心里赞到:真乃狂士也!
得到这些信息,她已经不打算再问,然而那位回话的兄弟却还想再说,反而向她凑近了一步。
见到这一幕,清欢难免有些哭笑不得,那位淋漓公子真是把这些人得罪的不轻啊。不过转念一想,这也难免,他们读书人,向来讲究温良恭俭让,即使是才高八斗之人胜了乡村小子也必定要道一声承让,这样才符合他们心中的修养。
冷不丁冒出个不谦反傲的异类,不让人诟病才怪。
之间那位兄弟先是左右观望了一下,随后压低声音说道:“要说那淋漓公子,也是个上不得台面的,没有个正经事做,成日留恋于花街柳巷,给那里的姑娘写些淫词艳曲过活。”
他似是讲到动情处,自以为高明地甩了甩衣袖:“即使他的才情再高,我辈读书人也不屑与他为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