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明天去问问。你懂写协议吗?我不懂。”刘东风问道。
这个写东西的事情真是太难为他了。
“可以。等会我去给你拟定两份协议,到时,你跟那个老板签订之后,一定要按手指印。”高哲叮嘱道。没有印手指印,法律效率都低一些。
“好。我记得的。”刘东风说道。
高哲撕下两张信纸,开始写起协议来,他上辈子因为经常签合同,还去专门进修过一段时间的商务法律,所以,现在写起来,简直不要太轻松。
第二天,刘东风去拿货的时候,顺便把协议给带了过去。
可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的,黄龙和黄虎并不愿意签这协议,说是他们承包了这屠宰场那么久,牛肉是经过检疫的,从来没有出现过问题,而且他们从来没有签订这个协议的。
若是刘东风坚持真的要签的话,他们就不做他的生意了。
不做的话,自己又得重新去找货源,刘东风自然是不愿意的。所以,不签就不签了。
确实,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来说自己的要求是太高了。
高哲听说之后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另外嘱咐林洋和郑海龙得了空就去盐田县逛逛,寻找新货源,以备不防之需。
郑海龙原本是不在意的,不过,被高哲这么一说,再加上高哲的态度很是认真,所以,他便应了下来。
三天的开业期结束,高哲的赚的满堂钵,而最赚钱的莫过于那牛腩粉和牛腩饭了。
焖好的牛腩萝卜,加几颗烫好的青菜,好吃的能让人吃下两碗饭。
饭馆的饭也做的很好吃,虽然是大锅饭。但是以前郑海龙煮过大锅饭,所以,他是知道怎么将大锅饭煮的松软好吃的。
郑海龙后来也说过怎么煮饭。他有一次,甚至得意道:
“这煮大锅饭若是掌握了其中的技巧,煮起来比小锅饭还要容易,还要好吃。早上一大早就米洗干净晾干,到快中午的时候,将锅里的水给烧开,先洒一把米下去煮开,免的粘锅,然后将米放下去,盖上盖子。然后在盖子与锅之间的缝隙中,塞入布条,堵住气。这样子煮出来的饭都是熟的,没有那种半生不熟的。”
这样子做出来的饭松软好吃,配上牛腩萝卜,鲜得能让人吞下舌头。
一天二十个牛腩根本不够买,后来,高哲又让刘东风又追加了五个。
将牛腩在厨房里煮着,整个店铺都能闻到那种香味。
客人闻到香味之后,根本不用主动介绍,就点起这一道菜来。
饭馆生意越来越好,几乎都要排队才能吃到。因为牛腩每天才那么一些,若是晚的话,根本没有。
就连高哲也没有想到这牛腩粉竟然如此好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