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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要当最大的股东

第二日,日上。

刘盛一身胡服,有些虚弱的站立在石块石片组成的长城之上,眺望远方漠南的大草原,经过一日恢复,受到震荡的身子有些好转,可还是觉得有些胸闷。

刘盛伸手抚摸着城墙,缓缓道:“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摇了摇头,轻哼一声,呢喃道:“可这胡马早已度过阴山,鲜卑还占据了中原。”

刘盛叹了口气,抬起头,再次望向远方。

昨日的骑兵对撞,还印在他的脑海里,他差点又一次回不来了,他想不到在那种情况下,前排冲锋的人是如何生存下来的。

那马蹄之下,生命是如此脆弱,上一秒还在杀敌,下一秒便是刀剑临身身死道消,战场上,上有刀剑飞舞,下有马蹄呼啸而过。一不注意当真是尸骨无存!与他杀的那些宗主截然不同。

最让刘盛想不到的是,在那种情况下,还有些斩杀敌人拿其头颅的,当真是为了战功命都不要了!

这让刘盛很不解,对刘盛来说,只要活着战功随时可取,而他们那是在找死,战场上当是度息而过,耽搁一息,下一息便是刀槊加身,战功当真比生命重要?

刘盛对此不置可否,他一向认为自己身为穿越者,一定大有可为,尤其是他知道这是北魏,花木兰从军的时代,他便想着,既然花木兰一介女流都可以成为将军,他一个大老爷们还能差了?

这一想法,深深印在他的脑海,初来之时便定了个目标,那便是从军,建功立业什么的不说,起码要掌控部队,君不见,历代皇朝皆是谁有兵谁便是大爷?

刘盛当时拿太平天国来对比,他想啊,太平天国董事长洪秀全同志,一没兵,二没钱,全靠一张嘴这么忽悠忽悠就弄了个偌大的天平天国集团。

洪秀全同志是没兵没钱,但聪明啊,他脑子一转便搞起了股份制。我封你有兵有钱的当王,比如杨秀清,你有兵有粮打仗又厉害,我让你当CEO,占20%股份当天父?那谁,石达开?你也有兵,我也封你为王给你股份,要不你当总经理吧?

就这样,一度占据庞大市场的太平天国集团就这样起来了,而这洪秀全同志身为大企业家、大集团的董事长为啥破产了?

还不是他身为董事长下面没人啊,那些股东都想着,你董事长啥都没有,啥都不会,全靠我们还拿着这么多股份,我们自己也可以搞啊?一个个都想搞一个属于自己的集团了,都想当大企业家了,不带你这董事长玩了。

这便是太平天国偌大的一个集团,可以打下全国市场的集团终未完成他建立的初衷,从而破产的原因。

刘盛可不想当这样的董事长,他想当股东,最大的股东!这时代,手里有兵才有话语权,这才是他不愿意从政的原因,若不然,在独孤鑫的帮助下,他早已入士当了一个文官了。

为了从军,他三年来组建商队,帮助一些生活困难的人,击杀那些残暴的当政者,不只是为了解救那些人,也是在锻炼自己的统兵能力,为以后打下基础。这时代,没兵就没人权,生死都在别人的掌控之下,对刘盛来说那便是生不如死!

从他接触过一次兵法,他便发现这些兵法确实有精妙之处,远非后世想的那样不堪,这些兵法,都是适合这个时代的战法,是冷兵器时代的战略方针,而冷兵器作战也非后世想的那么简单。

冷兵器作战真的很残酷,不是随便一人拉上去就可以打仗,骑兵还好些。若是步兵,随便拉上一人去打仗,他可能还未杀敌,便把自家的阵型给破了。

冷兵器作战,刀刀见血,刀刀见肉,胆小者一见便慌了,若是见到倒地的,可能会直接崩溃。

皆因倒地者,或许会被踩成不知名物体,异常恐怖。而这个时代又信任巫神,分身对他们来说是非常残忍的事情,这也是为何皆说:“死也要站着死!”

一身胡服的刘盛缓步走在长城之上,微风吹起,裹着丝帛带的发丝随风飘起,刘盛手抚摸着长城,叹声道:“可怜白骨攒孤冢,尽为将军觅战功。你等如此想着战功,想必也是想当将军吧!”

“阿盛!你在想何事?”一道柔和的声音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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