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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十三 猛士

“啧!”又是一阵剧烈的疼痛袭来,尽管花缤早有防备,可人的本能,又其实那么容易靠意志挺过去的?

瞬间的头疼使花缤原本圆润的招架生出一丝空隙,而作为其头疼始作俑者的干瘦老头,自然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机会,一双匕首犹如捕食的毒蛇,速度又快,轨迹也险。

面对这样的打法,花缤根本无力招架。

唯一的生路,就是舍命一搏,和干瘦老头以命换命了。

花缤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多年,如今虽然已是一庄之主,可是雄心壮志从未消退,早年拼命时的狠辣决然,又一次在他身上浮现出来。

下定决定,花缤干脆放弃了防守,他用的是长剑,对方用的是匕首。匕首更灵活,可长剑的攻击范围更大,在这种紧要关头,对方匕首尚未触碰到他的时候,长度的优势便体现出来了。

花缤使出一招“布衣之怒”,这招顾名思义,取至“布衣之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的典故,乃是花缤所学《猛士剑》中的一招。

猛士剑据说乃是上古所传,这一点,从其命名上便可看出来。因为以当今的剑术命名趋势来看,这样的名字实在有些不够档次。而在上古,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毕竟在那个年代,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被称作“士”的。

抛开名字和来历不说,以花缤的见识来看,猛士剑在江湖上也算是一流的剑法了,否则他也无法打下如今这份偌大的家业。

面对花缤这决然的舍命一击,干瘦老头则是惊怒交加,惊的是花缤居然如此拼命,怒的则是面对这一剑自己唯一的选择,只有放弃进攻,转而避让。

对真正的修行人来说,从长息境到明窍境,算是一个重大的突破。因为这一境界乃是能使用术法和不能使用术法的分水岭。

尽管在这个阶段,术法使用限制很多,威力也有限,但毕竟是超越凡俗的力量。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能使用术法,就意味着从此对超凡力量有了感性的认识和切身的体会,而不只是一种从他处了解到的一种知识。

然而对没有传承的江湖人而言,明窍境界在武功上其实并不比长息境界有太多提升。

这个境界确实开了穴窍,但那只是架起了肉身和神魂的桥梁,使得真气能够滋养神魂,神魂越发壮大。这会令修行者的精神精力方面都有很大进步,而肉身方面的补益,则几乎可以忽略。

(这个是设定,请杠精们不要拿其他书的设定来证明,穴窍打开了真气的量会增加,武功会突飞猛进。有疑惑的回头看作品相关中的“玄门”一节,真气是在长息境界就气贯全身了,不明白气贯全身是什么意思的,那我也没办法了。)

因此,干瘦老头在进入这一境界之后,才会选择去学习能影响他人意志的术法,因为只有这一类术法,才能在生死搏杀中,配合武功,起到改变敌我形势的作用。

所以干瘦老头和花缤纯靠武功决胜时,他反而占不到优势。

花缤以一记“布衣之怒”将干瘦老头逼退,搏杀经验丰富的他,乘势又使出一招“追亡逐北”,想要将战机转换为优势。

但干瘦老头能修炼到明窍境界,武技上的造诣自然也是不差的,早在躲闪的同时,他就做好了防御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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