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金宽裕之后,余子贤会收购一些基础专利或者技术、以及相关的小公司,再用这些实业公司去收购其他大公司,这样比余子贤以港资、华资的身份去做投资方便很多。
“进展不错,在咨询了相关咨询公司之后,现在正在准备相关资料……这边的金融业的开放程度要比香江还过些,所以相关资料以及程序的审查都要简便许多。”
“那就好……你早点休息。”
“咦,这是什么?《曰美举行第二次半导体协议谈判》?”在酒店备好的《读卖新闻》英文版上,突然余子贤扫到了让他不得不重视的这条信息。
现在是1991年,马上就进入四月份了,而美日第二次半导体协议好像就是在6月份达成的,时间最多也就剩余三个月了……”
在1987年的时候,发生了两件大事,是一件是1985年签订的《广场协议》导致日元快速升值;另一件1986年日美签订的《第一次半导体协议》进入执行阶段。
如果说和曰本签署的《广场协议》是让曰本彻底陷入金融经济的疯狂的话,那么《半导体协议》就是美国给日本半导体产业定制一双镣铐。
而签署的《日美半导体协议》有一条非常关键的内容,即引入价格监督制度,规定日本半导体企业不得低于合理价格销售半导体产品。
看似对日本企业简直是体贴的不要不要的,其实所谓的合理价格就是在生产成本之上加上一定的盈利,换句话说,日本的半导体产品被设置了最低销售价。
价格监督看起来能保证日本半导体企业的盈利,对日本企业简直是体贴的不要不要,其实是让在世界半导体行业称王称霸的日本的在半导体产品上失去了自由定价权,同时有效消解了曰本政府对曰本半导体产业发展的扶持。
同时因为价格监督机制,让原本曰本半导体产业原本应该遵循的半导体生产成本下降、价格降低的规律失效,导致曰本半导体产品永远比韩国对手的贵上一截,不能发动价格战打击韩国对手……而韩国却可以。
也是在1987年,三星地DRAM份额开始陡峭上升,和日本下滑的份额线形成鲜明对比,清楚说明了两者在产业链上的相互替代关系:日本吐出的肉,进了三星的嘴里。
此消彼长,最后的结果就是日本拱手让出了市场份额。
可是就算这样,美国人仍不满足,打算逼迫曰本签署《第二次半导体协议》。
或许,可以利用这一点……
余子贤想着,明天即将要到嘴里的肉可能要丢了,心里痛得要死……但是此时或许有一丝希望!
“只是,到底要不要这么干?如果不成功,那么必然会失去鹿岛智树的友谊?”
余子贤之所以重视鹿岛智树,可不仅仅是因为他是TFT-LCD的专家,他更重要的是0.8微米集成电路生产线的专家……只是这个属性因为鹿岛智树对于TFT-LCD的痴迷很容易让人忽略!
这个就是余子贤的一点私心了。
引进一个专家,却可以同时让四方电子管厂和香积电受益,简直太美!
“只是此时……卧槽,干了!”犹豫再三,余子贤决心搞一票大的。
不然这嘴边肉飞了,这口气咽不下去啊!
这口气咽不下去,香积电以后看见三兴的人,估计气都要短半截,甚至包括余子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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