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驴肉火烧真香,就是有些塞牙”还是那间早点饭馆,何瑾把最后一块儿火烧扔嘴里,用姜茶狠狠漱了漱口后,才看向身旁的朱厚煜:“世子,别客气,你也吃呀怎么不吃点儿?”
朱厚煜一脸的煞白,神情后怕不已:“何,何千户,刚才都动刀子了你,你怎么还吃得下?”
“有啥吃不下的?不就是见了点血嘛,反正以后这事儿,就会”何瑾拍拍朱厚煜的肩膀,一副安慰他的表情。
朱厚煜顿时满怀希望,开口道:“就会慢慢好起来?”
“不是,”何瑾一摆手,道:“以后你经历多了,就会慢慢习惯了”
“啊?!”朱厚煜一下花容失色。
可何瑾还跟个魔鬼一样,慢慢分析道:“你想想啊,朱厚辉都对你动了杀心,而且还派了人过来,不取了你的性命,他能甘心?”
一听这个,朱厚煜顿时吓得眼泪汪汪,紧紧抓住何瑾的手臂,生怕一撒手何瑾就会拂袖而去:“何千户,你可一定要救救我啊”
此番死里逃生,朱厚煜直到现在都六神无主。
被何瑾救了性命后,又知晓他乃京城里的锦衣卫,立即把何瑾当作了自己唯一的依靠,就好象受了委曲的小孩子,找到了唯一的后援。
何瑾登时一脸惊傻地看着,朱厚煜抓着自己胳膊的手,又慢慢仔细地看了看他的神情。只觉这三十来岁的世子,实在太像女人了些。
举止、语气、动作,哪哪儿都像。
尤其此时泪眼凄迷,依依相望的模样,恰似一位温柔多情的弃妇,把他看得头皮直发麻,忙不着痕迹地去抽自己的袖子,问道:“啊,世子啊,这事儿不太好办啊我等来安阳是有公干的。只是偶然碰上了这事儿,才救了你一命。”
“这事儿说破了天去,也是清流王府的家事儿。我们锦衣卫,总不能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吧?”
他这一扯袖子,反被朱厚煜一把握住了手,紧紧抓住,再不肯松开:“何千户,这怎么能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呢?小,小可再怎么说,也是王府的世子,他朱厚辉要害我性命,你们锦衣卫又是天子亲军,怎么能坐视不管呢?”
说着,朱厚煜还用掌背擦了一把眼泪,虽未翘出兰花指来,那动作仍却似女儿家一般优雅。
而此时何瑾被他抓着手,渐渐地脸就红了,双眼也开始放光:这个世子,简直太完美了!
呃,别误会。
他可不是被朱世子给掰弯了,而是发现这样的人,才是最佳的藩王人选!
你看看,性格软弱怯懦,从不会欺压良善。
平时的爱好呢,就是听听小曲儿,据情报上说,偶尔还做做女红。
并且对王府产业什么的,也都不怎么上心这样的人顶替了飞扬跋扈的朱佑棌,简直就是安阳、乃至彰德府百姓们的福音啊!
想到这里,何瑾就面色愈加矜持为难,道:“世子你不要这样清流王府的事儿,在下也有所耳闻。只是这种事儿,真的很麻烦!”
“怎么就麻烦了?你们密奏圣上,让圣上来裁决,不就行了吗?”
“没那么简单的。”何瑾一摇头,随即挥了挥手。
刘火儿和陈明达就拎着那杀手头子过来了,何瑾便开口问道:“是朱厚辉派你来的?你是朱厚辉什么人?”
那杀手当即吐了一口唾沫,道:“什么朱厚辉?我不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