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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东府不宁

起先,贴身丫鬟一个触柱而死,一个摔盆守灵,后来,弟弟秦钟突然一病死了,养父秦业也因此不中用了。皇后娘娘没有多说什么,只说宫外已经没有值得留恋的家人,命秦可卿不要再想着离开,安心在这里享受荣华富贵,莫辜负了价值千金的公主之身。

在这个见不得人的地方,秦可卿只能装疯卖傻,时而抑郁流泪,时而狂躁发疯,终于,她还是等来了贾元春的出现。

“知道为什么明知是这样的结果,我还是选择到这个见不得人的地方来吗?”秦可卿问贾元春,也不等贾元春多想,随即自己又答道:

“因为东府更不是女人待的地方,东府里除了门口的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若是没有皇后娘娘的旨意,恐怕我也只能吊死在天香楼了。”

贾元春听了,不觉轰了魂魄,目瞪口呆。

原来,秦可卿的丫鬟瑞珠在天香楼撞见了贾珍和秦可卿在一起。瑞珠看见贾珍那眼神的一刻就知道自己活不成了。尤氏在贾珍的衣物中发现了一枚簪子,叫了秦可卿的丫鬟宝珠来认。宝珠告诉尤氏,这是蓉大奶奶的簪子。

宝珠把簪子拿了回来,又问秦可卿,为何簪子会在尤氏那儿?秦可卿才知已经瞒不住尤氏,遂想一死了之。恰是这时,贾珍告知了皇后娘娘的旨意,并以秦钟来威胁秦可卿。

贾元春不敢相信,欲言又止,却听秦可卿最后说道:

“如今,我失去了一切,心中只有恨,对你们所有人的恨,你和皇后一样,都是自私的人。两年来,我已经想通了。之所以想见你,只是想跟你说的一句话,好让你有个心理准备。贾珍不是人,只要我活着,必让宁国府不得安宁。”

秦可卿说完,便叫人送贾元春出去了。

初秋季节,贾探春忽然雅兴大发,写信给宝玉,提议邀集大观园中有文采的人结社作诗。诗社成立目的旨在作诗吟辞,以显大观园众姊妹之文采不让桃李须眉。第一次集会是在探春所居之秋爽斋,所作之诗为咏白海棠,故诗社名为海棠社。诗社成员有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贾迎春、贾探春、贾惜春、贾宝玉及贾兰,住在大观园外的李纨也积极参与其中。李纨建议大家起个别号,彼此称呼则雅,因为儿子贾兰在大观园中的住所名为稻香村,于是定了“稻香老农”,顺便给贾兰定了“稻香小农”。这样一来,各人在诗社中皆有别称,且多以其大观园中居住之院宇为名。住怡红院的贾宝玉是“怡红公子”,住潇湘馆的林黛玉是“潇湘妃子”,住蘅芜苑的薛宝钗是“蘅芜君”,住紫菱洲的贾迎春是“菱洲”,住藕香榭的贾惜春是“藕榭”。住秋爽斋的贾探春原本想叫秋爽居士,但宝玉觉得居士、主人到底不恰,且又瘰赘,又说秋爽斋这里的梧桐芭蕉尽有,或指梧桐芭蕉起个倒好,探春这便想到了“蕉下客”。湘云觉得家里如今虽有几处轩馆,可她又不住着,借了来也没趣,宝钗却笑说,如今虽没了,湘云到底是旧主人,史家以前有个别院叫枕霞阁,湘云以前住过那里,所以就起了“枕霞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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