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的东西都是三手货,除了身上的衣服偶尔有两件新的之外,恨不得连饭菜都是三手的。
他就像个影子,活在堂哥那肥硕的阴影之下。
其实在这个开销巨大的贵族中学,像他这样的人很难不成为怪人。
不过这也并不是说他什么都不做,他也有一些业余活动。
比如加入文学社。
但仔细说来,他加入文学社的动机并不是想要走出怪人的困境与他人相处,而是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女孩。
他年仅十八,正是年轻气盛,青春萌动的时候,那个女孩又是那么的漂亮,那么的惹人喜欢,他很难不喜欢上对方。
女孩的名字叫做沈凌月,总是喜欢穿着一袭白色的长裙。
她模样可人,兰质蕙心,气质非凡。
刘羽觉得她就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偏偏她又喜欢文学,在校文学社内任职,每周都有读书的活动,可以和他们在一起读书念诗,他便是报了名。
他的心根本不在书上,每次一起活动的时候,他便是盯着对方看。
当然并不是猥琐地一直盯着。
而是一直偷瞄着她,每次抬头的时候看她一眼。
当后者与其目光交接的时候,他的脸总是变得红红的,连忙是低下头。
很多次他觉得自己应该主动上前和沈凌月说话。
也许对方并不讨厌自己呢。
他想。
班级里很多人都觉得他是怪人,都不和他怎么接触,甚至有人公开说讨厌他。
他心中自然像是堵了快石头一样。
但是沈凌月在他眼中是完美的,是女神。
女神总是那么和蔼可亲,她哪怕不喜欢自己,也不会说出伤人的话来。
但是每一次他都自己在心中否决了。
算了,就算她和搭讪又有什么结果呢。
他和她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甚至觉得自己的肥堂哥都比自己有资格成为她的男朋友,至少他还有一对“有钱”的父母。
买完了酱油,他缓缓走出小卖部,只见远处的天空之上缓缓地飘来一朵云。
云彩是透明的,浸没在云中海水里的海草正在随风摇摆。
这种漂浮在空中的海草云从他有记忆时就有了。
顶着灼热的烈日,他向着姑姑家走去。
高考什么的,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唯一让他感到轻松的是无论考上什么大学,他都要搬出去了。
大学的生活可能是一边打工,一边上学。
虽然前途未卜,虽然他的父母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但那又如何呢?
这一年,是第十三元纪233年,这一年,他十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