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在简宁眼里是两个神圣的字眼。尽管在她来的那个时代,许多人已对此嗤之以鼻,可简宁却还是觉得,这是很神圣的事,是需要对自己以及他人负责的。
你不喜欢一个人,就很难勉强跟他生活。她只是身子变成了简三娘,但她的灵魂还是属于简宁的。所以她做不到跟一个不喜欢的人结婚,特别胡彦书还是她的恩人。
轻轻摆手,道:“若是无缘便梳起吧,兄长未婚,我如何敢嫁人?我嫁人了兄长怎么办?”
张娘与李娘对视了一眼,不由叹气,默默点头,行了一礼便退了下去。
先生年纪不大,却极有主意,她既然决定了,她们便撼动不了。
花厅里就剩下了简宁与简二哥,简二哥挠着头,道:“三娘,你为什么不要胡兄弟?他是个好人,我喜欢他。”
简宁无法回答哥哥这个问题,因为这事对于简二哥来说太复杂了。
“正是因为他是好人,所以我才不能嫁给他。”
简二哥挠着头,眉头拧到了一起。果然,这问题对他来说太复杂了,他不是很能明白简宁的话。
简宁抿嘴笑了笑,道:“不管我嫁不嫁人,都要带着哥哥,我们不分开。”
“嗯!”
简二哥用力点头,还举起手,拍了拍自己的手臂,道:“三娘,你看,我现在壮实了,我能去码头干活,我能养活你,我们不分开。”
简宁笑了起来,心里暖极了,“嗯,要是哪天我写不出故事了,就等阿哥养我。”
“嗯,三娘!”
简二哥头点得更用力了,“就是抗包没有那么多钱,三娘,你以后能不能少吃点肉?”
简宁被他逗乐了,“那我要不依呢?我就喜欢吃肉呢。”
“这样啊……”
简二哥拧着眉,卷着衣角纠结了半天,道:“那,那我一天就吃一顿好了,留着钱给三娘买肉吃。”
简宁看着二哥那纠结样,忍不住咯咯直笑,起身踮脚轻拍二哥肩头,道:“哪里忍心让哥哥一天只吃一顿?所以啊,趁着我现在能写,我要多写点,赚够了银子,等写不动,咱们也有肉吃。”
二哥痴痴地笑了起来,摸着自己的后脑勺,似有些不好意思,“肉好,肉好,比青菜好吃。”
看着自家哥哥那傻气直冒的样子,简宁嘴角弯了弯,道:“知道就好。那你去和福大他们玩吧,我要继续写故事去了。”
“嗳,好。”
简宁坐到书桌前,将提纲又完善了下,这回她打算写一个篇幅在十五万字左右的职场种田文,以此来试探下后世套路在这大明是不是适用。
有了钱了,底气也就足些了,所以也就能尝试其他文路了。她总不能写一辈子同人吧?
至于例如射雕,天龙八部等武侠经典,简宁打算先放一放,毕竟那篇幅实在太长了,她穿越来这些日子都在写超|短篇,一时间要写出百万字的大长篇还是需要磨练下的。
完善好提纲,简宁又再看了一遍,确定无逻辑差错了,这才提笔在纸上写下几字:厨娘三笑传。
婴宁三笑代母完愿,厨娘三笑得好夫君。
故事的女主人公出生时便不会哭,只乐呵呵地笑了三声,故而取名三笑。
三笑姓刘,本家境还算殷实,家里母慈子孝,和乐融融。只是天有不测风云,一场水灾,三笑失去了所有家人,三笑被卷在水中,迷迷糊糊做了个梦,梦见了一个白胡子老爷爷,白胡子老爷爷在她眉间一点,醒来时,三笑发现自己被人救了出来,而自己脑子里竟然多了一本菜谱……
很俗套的开头,基本都是后世用到烂的套路。可也正因如此,简宁却写得非常顺手。
上辈子,她最擅长写种田文。所以对于种田文的套路可谓烂熟于心,提纲做好后,哪怕是原创,写起来也非常顺当。
一篇好开头,或者说一个好故事,开篇给主角设置困难或者打压是非常有必要的。当然,打压不能过了,过了读者会受不了的,所以这时抛出一个金手指,读者的期待感又会上来。
做提纲时,简宁就想好了所有的打压与高|潮点,而这篇文的卖点除了后世读者熟悉的升级套路外,便是感情戏。
很显然,这是一部针对女性读者的文。
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无论什么时代,女性心底的需求是不会变的。
而此刻,闺阁中的小姐们消遣娱乐实在少,其市场不会比男性市场少。再者,连白话史书都不放过的明朝人,就算简宁写得是女性向的小说,可这样带有升级感的文,男读者也难逃其诱|惑,对于这一点,简宁心里还是有点数的,看婴宁就知道。
到底是女作者,所以写婴宁时,感情描绘还是很细腻的。婴宁能受欢迎,想来一个爱笑,不愿屈服命运,勤劳善良还作得一手好菜的三笑姑娘也会受欢迎。
简宁写得非常快,半个时辰过去,便是写好了两千字。放下笔,甩了甩手,起身活动了下身子,刚想继续时,却听李娘喊道:“先生,百文斋的伙计来了,说是给您送信。”
“送信?”
简宁一想到上午的事,只觉想逃。
该不会是胡彦书知道了吧?所以写信亲自来跟自己说成亲的事?一想到这个可能,简宁便觉有些头大了。
我喜欢你,你却只把我当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