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周是一个颇具人格魅力的人,但是,他小时候穷怕了,太渴望成功了。
所以,在他发现原本跟他‘打天下’的老伙计,一个个都跟不上他的步伐的时候,他就毫不留情面的,将他们一个个踢出了唐朝。
然后,他成功了。
但是,他并不快乐。
为了找存在感,他经常以欺辱自己的手下、合伙人,为乐。
因此,到了后来,他已经成了人憎鬼厌的【食神】史蒂芬·周。
也因为如此,他公司破产的时候,他竟然是最后一个人知道。
……
街头。
杂碎面小摊前。
已经破产、失踪在公众视野几个月的史蒂芬·周,决定吃人生中的第一份霸王餐。
不过,他并没有表现的那么明显,就像一位正常的食客,来到小摊前:“麻烦来一碗杂碎面。”
啪嗒!
摊位的老板服务态度很恶劣的,将满满一碗杂碎面,扔在他面前。
“要是以前,这种人,我让我有多远,给我滚多远。”史蒂芬·周心中想道。
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坐下,端起了这碗杂碎面。
先尝一口汤。
“盐水面没过过清水,所以,碗汤有盐水味。”他随口点评道。
夹起一颗鱼丸,放在嘴里嚼碎,啧,美味,但嘴上却是:
“鱼丸,也没有鱼味,但是你为了掩饰,特别加了咖喱汁,把他变成了咖喱鱼丸。”
“但你这么做太天真了,因为你的烹调时间不够,咖喱的味道,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入内,好好一分咖喱鱼丸,让你做的即没有鱼味,也没有咖喱味,失败。”
狠夹起一块萝卜放入嘴里,强忍着没表现的太过狼吞虎咽,但表现还是太急了点,但情有可原,毕竟他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萝卜没挑过,渣太多,失败。”
挑起一块猪皮,喉结快速耸动了下,快速的填入嘴中,“猪皮煮的太烂,没嚼劲,失败。”
夹起猪血:“猪血太松,一夹就烂,失败中失败。”
他以为自己说了这么多,摊位的老板,应该会跟自己曾经吃过的五星级酒店一样——自己骂了厨师,结果老板,反而配上笑脸,说这顿他请,可是,并没有。
摊位老板面无表情。
忽然,史蒂芬·周眼睛凝了凝。
因为他发现这碗杂碎面的大肠,居然没洗干净——里面有屎。
这意味着,他不单可以以此要挟对方免了这顿饭钱,还能从对方兜里,掏出一些钱来。
现实就是这般讽刺,几个月前,他还是喝红酒必须喝83年的食神,现在居然为了吃到一碗不干净的杂碎面,而感到幸运。
“最惨的是,这根大肠,里面根本没洗干净,还有块屎。你有没有搞错啊?”他觉得自己的表情应该很到位,能让这个长着一嘴大龅牙的女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然后主动为自己免单。
但是,他或许是上流社会的日子,过的太舒服了,他忘记了跟这种在街头摆摊的小贩,根本没道理可讲。
所以,他被打了,被打的很惨。
或许这顿来自社会毒打,让他开了窍,他那消失已久的人格魅力又回来了。
那个长相有些吓人的火鸡,收留了他。
而且,他还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对方对他的爱慕。
当然了,他假装没有看到,但假装看不到,不代表他不能利用对方对自己这份好感。
“又要利用女人了吗?”史蒂芬·周有些自嘲的想到。
当年,他就是利用了自己初恋,才获得了大家的信任。
并且,相比他那个初恋,只能作为他立人设的工具,这个其貌不扬、眼角有刀疤,还满嘴龅牙的在以前,他都不会看一眼女人,还有更多他可以利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