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轻云笑了:“夫人的这个梦想恐怕永远也无法实现了。多少千古明君都未能扫清太平盛世的污浊,何况眼下这混沌乱世?再者,神仙已脱去凡胎,超脱红尘外,人间的是是非非,喜怒哀乐,又与他们何干?”
“三公子此言差矣!不论是谁,如果不能摈弃私心坚守正义,一心一意为众生谋福利,就不配为仙为神,不配享人间烟火,更不配受万民敬仰!”
谢轻云见甘薇一副义愤填膺的模样,心想:这位要么是真恨仙界,要么就是在演戏给我和阿呆看。“仙也好,神也罢,虽然得道飞升后可享长生不老之寿数和仙法带来的便利,可说到底还是人。是人就有劣根性,很难真正剥离七情六欲,又能高尚到哪儿去?夫人不必怨愤,更不必寄希望在他们身上。”
“道理妾身都懂,就是不甘心。”甘薇见莫待百无聊赖地发呆,忙道,“莫公子好像并不奇怪神隐族为何会扎根缥缈峰?”
“我略懂医术。看你们的症状,应该见不了阳光,只能躲在阴暗寒冷的地方生活。三界中,仙界的雾灵山最冷,其次是魔界的缥缈山。至于排名第三的落凤山,因其地理位置特殊,并不是最佳的藏身之所。在这里落脚,最明智。”
“明智的是我们的先祖。当年,幕后凶手以为他们都死了,便将他们抛在缥缈山。小阎王之所以找不到尸体,是因为阳光一照死去的人就神魂俱灭,尸水也很快被白雪覆盖,根本无迹可寻,哪还能前往阎魔殿报名转世。百密一疏的是,有那命大的活了下来,他们躲进雪山深处,借着缥缈山的重重雾霭,逃出生天,并在此生儿育女,繁衍后代,这才有了后来的神隐族和今日的黑暗之森。”
“我来猜猜事情的后续:缥缈山终年积雪,食物匮乏。为了活下去,他们偶尔会下山寻找食物。一来二去的难免露了行藏,现了真容。世人见他们形容丑陋,行为诡异,以畏惧嫌恶之心称他们为魔族。又因每每遇见只在夜间,想来是生活在黑暗中的族群,就索性将他们住的地方称为黑暗之森。事实上,真正的魔族生活在混境。”
“谢三公子好思维!”甘薇说着摸了摸脸,“蔷薇能延长寿命,增加力量,也会腐蚀身体。有人说,蔷薇是神给人的警告,警告那些逆天而行,违背自然规律的人。依妾身看,这更像是个诅咒。多少年了,神隐族的人绞尽脑汁寻求解毒之法,都未能如愿。直到几十年前,前任族长慕景仁的儿子慕泽兰出世,神隐族才算看到了希望。慕泽兰是神隐族第一个出生时,身上没有一丁点创口,跟正常婴儿一般无二的孩子。这或许得归功于他母亲青黛,出生医学世家,自小尝遍百草。一次偶然的机会,青黛发现自己的血可以缓解蔷薇的痛苦,便从新丧的尸体上采了三株蔷薇种下,日日以血为引,混以药物滋养,希望可以培育出解药。天不负有心人,蔷薇的血腥气和黑暗色真的变淡了!神隐族的人奔走相告,以为终于可以摆脱折磨了。奈何天意弄人,那一年,青黛进山采药遇上雪崩,被困深山。找到她时,她面带笑容,手中紧紧握着一味草药,已经离世了。之后,那三株蔷薇就换了人照料,又回到最开始的状态,神隐族也再度陷入绝望。几年后,慕泽兰出走黑暗之森,带走了两株蔷薇和那味草药。神隐族倾全族之力寻找,始终没有他的消息。直到前几日,莫公子在摘星大会上被人伤了肩膀,露出了昔年的旧伤,我们才又有了线索。”
莫待道:“我的伤跟蔷薇有关系?说来听听。”
甘薇道:“莫公子是真不知道还是假装糊涂?”
谢轻云笑道:“江湖人受伤是常态,夫人凭什么认为他的伤和蔷薇有关?”
“慕泽兰留下的那株蔷薇没能成为解药,却神差鬼使地成了神隐族惩戒堂的戒鞭。凡被它抽打,必定留下终身难消的伤痕。莫公子肩上的伤正是蔷薇所致,妾身没说错吧?”
“这伤去不去得掉我不知道,因为我从未试过。是不是被蔷薇所伤,我也不清楚,因为听我养母说,她捡到我时就已经有了。”莫待慢条斯理地将笛子插回腰间,“我出生不久,就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山林。眼见着就要被鬣狗叼了去,幸好被养父养母及时救下。我养父早逝,是养母一手将我拉扯大。我是谁,来自哪里,遭遇过什么,这些对我来说根本不值一提。我在乎的是我养母的健康与快乐。夫人若想调查我,我不反对,只是别惊扰我养母的安乐。不然,别怪我翻脸无情。”他这番话说得温和,甘薇却感受到了一股阴狠冰冷的杀气。“夫人如果查清了我的身世,也不必告诉我,我没兴趣知道。要是能帮忙把抛弃我的那两人惩戒一番,我重谢。”
“你不想知道他们是谁?”
“为什么要?追问他们是否良心难安?”莫待冷笑道,“不觉得无聊么?”
谢轻云终于明白,莫待为何与顾长风那般亲近。孤苦的人总是相互取暖。
“莫公子之言妾身谨记。”
“既然夫人怀疑我是慕泽兰的后人,认为我的血能治蔷薇,不惜损兵折将引我来此,那我也不好叫夫人白费心思。”莫待用指甲划破手腕,接了半茶盏血给甘薇,“够不够?不够我再给。”
“你……你这个人!”谢轻云忙不迭地替他止血包扎,“本来就气血不足还这么不爱惜身体!人家甘夫人也没说非得要你的血不可,你就不能悠着点?”
“不碍事。夫人,若是你信得过,可不可以让我看看过往的病历?我略懂医术,或许能看出点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