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待握着筷子不说话,没拒绝也没同意。
那女人哭丧着脸道:“这是他们店里最后一份红烧肉了,干嘛跟我抢?让给我不行吗?我来这里吃一次肉不容易,不像你,想啥时候吃都行。”
莫待放了双筷子在她面前,又让店家盛了碗米饭过来:“一起。”
那女人欣喜若狂:“当真?哈,遇上好人了!那我就不客气了!”她说到做到,确实一点儿也没客气。莫待刚吃完一小棵青菜,她已经两块红烧肉下肚了。她两眼放光,直吃得满嘴流油,好像几辈子没沾过荤腥似的,那样子跟她的穿着打扮实在不符。莫待把红烧肉朝对面挪了挪,自己只是青菜就米饭,一口肉也没吃。吃完肉,那女人将米饭泡进剩下的汤汁,吃得一粒也不剩。
莫待指着青菜道:“这些是你的。”
“不吃!我只爱吃他家的红烧肉。”
“只吃肉不吃菜,营养会不均衡。”
“那我也不吃。有肉我绝不吃菜。”
“不吃?不吃就把红烧肉还回来。”
“哪有你这样的?咱俩非亲非故,你管太多了!”
“确实非亲非故,你吃红烧肉时也应该这么想。”
那女人答不上话来,瞪着眼极不情愿。莫待戳了戳菜盘,用眼神催促她赶紧的。找不到理由为自己开解,她只好不情不愿地把菜吃了。
莫待把她掉在桌子上的米粒放在窗台上,结账离开。
那女人追了出来,高声道:“喂,你去哪儿?”她见莫待不回话,小跑着跟了上去。“你叫什么名字?你对凤梧城很熟?你是本地人吗?虽然这家店开了很多年了,但位置偏僻,店小不起眼。若非土生土长的本地人,是找不到这里的。不过也不好说,他们家的红烧肉太好吃了,名声在外也是有可能的。你是慕名而来?”
莫待只是走路,不理睬她的喋喋不休。没走多远,遇见一个烧饼摊,他买了两个烧饼,随手递了个出去。
那女人也不客气,接过来就吃:“哇!这味道!简直绝了!”她跑到莫待前面,拦住去路。“咱俩交个朋友?我叫方清歌,与当今仙后同名同姓,是不是很厉害?”
莫待指了指烧饼,那意思再明显不过了:食不言。
方清歌不死心,又说:“你知道这么多好吃的地方,咱俩必须做朋友。做了朋友,以后我就可以跟着你,名正言顺地吃吃喝喝了。我告诉你,我不光喜欢吃红烧肉,我还喜欢喝酒。你酒量如何?”
莫待指着满街灯火道:“天色已晚,姑娘该回家了。”
方清歌噗地乐了:“你……你叫我姑娘?”她转了转眼珠子,笑道,“我是姑娘不假,只是我这个姑娘现在还不想回家。我还想跟着你到处转转,说不定还能喝到好喝的酒。”
“你我非亲非故,又不熟,不方便同行。”莫待加快脚步拐进小巷,以最快的速度回到主街上。见方清歌没跟来,他松了口气。又见这里距吴忧和小蝶住的地方不远,便挑了个喜欢的摊位选了些点心和肉食,打算带过去。
“找到你了!”方清歌的声音十分欢脱。“瞧,我请了人陪咱俩逛。”
莫待付了钱,拿东西走人:“姑娘既然有人陪,那就更用不着我了。”
“不行!我就要你陪我。”方清歌张开双臂站在路中间,笑道,“你若不陪我找酒喝,说什么我也不会放你走。”
一个低沉动听的男声说道:“公子莫怪,我小姨就这脾气。”
听见对方彬彬有礼的说话,莫待不好不理,只得转过身去,准备见礼。他回过头,愣住了。显然,对方也没想到是他,也微微怔了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