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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指不定还得去收尸(求推荐票、收藏)

现在街上很热闹,来来往往有很多人。

有老人在公园歇凉,也有狗男女在谈恋爱,亦有一家三口携手散步。

很多小吃店也开张,开始忙碌工作。

因为有唐雪倾和霍嫣然两个人间尤物,导致回头率那是百分之百,甚至有狗男女因此而吵架,唐承宇每次看到这种情况都感觉很爽。

自古传言,每一个太监性格都是阴柔扭曲的,貌似唐承宇也开始转变了。

“在哪里吃啊?”

舔着手中的甜筒,霍嫣然转身看着唐承宇。

旁边拉夏尔、爱因斯坦、唐雪倾都舔着,也一同看着唐承宇。

来回很人都看着,唐承宇感觉自己是未婚先孕,貌似一上来就在当爸爸。

“去天梦丝广场吧!小拉子和小毯子还要买一些东西。”

唐承宇并没有犹豫。

“被死砍脑壳,再叫老子小毯子我就和你单挑。”

站在唐雪倾肩膀上,爱因斯坦舔着甜筒,如果唐承宇是只鸟一定做不到,反正他没弄明白这只蠢鸟是怎么做到舔冰淇淋的。

虽然知道这蠢鸟不简单。

说起来蠢鬼也不简单,拉夏尔也是,唐雪倾算半个,难道自己真的是主角?

这些家伙看似奇葩,其实都会成为自己的伙伴,日后征战四方谱写一段可歌可泣的传说?

捏着下巴,唐承宇越想越觉得可能,再加上自己的能力与穿越者的身份,不就是妥妥的套路吗?

回过神,唐承宇开始孤疑的看着这几个家伙。

“鸟爷和你说话呢?”

见唐承宇对自己的威胁丝毫不为所动,爱因斯坦怒了。

“听着呢?你外号又不是老子取的。”

掏掏耳朵,唐承宇理都不理这货。

“蠢鬼。”转头,爱因斯坦咬牙切齿的看着霍嫣然,仿佛杀父仇人一般。

欢快舔着冰淇淋,霍嫣然根本就不在意爱因斯坦的刀子目光。

小坦子,与小毯子谐音,这是在一鬼一鸟第一次吵架时霍嫣然取的。

说起其他事霍嫣然那是一无是处,但要是说起缺点那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偷懒连耶稣来了都没用,心里一点逼数也没有,还乱给人家起外号....等等貌似就没有啥好品质。

最最最大的缺点就是智商偏低,否则也不会变成这样。

吵架永远都是最凶最理直气壮的,偷懒和吃饭永远都是最积极的。

能活在这个世界上,是个奇迹。

唐承宇不止一次感觉自己是个圣人,如果自己不收留这蠢货,估计隔天就会收到消息这货不是被卖了就是被打死了。

指不定还得去收收尸。

至于拉夏尔,迟早有一天会被套麻袋沉江,也特么是个奇葩。

爱因斯坦虽然才接触,可是看那样子也不是正经鸟,说不定哪天就被一枪爆头然后变成锅里的,最后变成一坨排泄物。

唐雪倾嘛!

说正常也不正常,以前算是半个正常人,可是从贪杯以后也彻底变成不正常的了。

相比之下,唐承宇就觉得自己是出淤泥而不染的白莲花,特别圣洁的那种。

一行人向着天梦丝广场而去,一路上霍嫣然和爱因斯坦吵得不可开交,不知道怎么回事唐承宇也被牵连进去了。

接着就是一人一鬼一鸟各自为营破口大骂。

唐雪倾哭笑不得,而拉夏尔吹着口哨当做不认识这群人,因为一路上看白痴的视线就没有停过。

就这样吵吵闹闹,几人慢慢到达目的地。

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晚餐问题,然后就去天梦丝商场买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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