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是男人最原始的本能。
这种本能随之而来还衍生出一种劣根性,越是容易到手越不珍惜,可越是难以驾驭的,越是惹人怜惜,越是令人渴望。
商延鎏喝了几口酒,人逐渐冷静下来,便又恢复了往日风流优雅的样子。
再次回到宁暖暖身边,商延鎏嘴角噙着浅笑:“走吧,我带你去见我的父亲。”
“恩。”宁暖暖点了点头。
商延鎏走在前,宁暖暖跟在她身后,朝着被宾客簇拥的商成光走去。
这一举动,比私聊更扎眼。
众宾客看见后,纷纷窃窃私语起来。
“这个女人是哪家的千金?怎么从来没见过?”
“确实眼生的很,难不成是商少爷的新女友?”
“你胡说什么?谁不知道商家认定的儿媳妇是姜星儿,姜家今天还全家都来了!要真是女朋友,这姜家得多掉面子啊!”
“不过,以商延鎏看那女人的眼神,不喜欢才有鬼吧!”
“……”
商延鎏和宁暖暖走到商成光跟前,商成光的目光转移到宁暖暖身上。
在商场上叱咤多年,阅人无数,见过的各色美人也能看到花眼,可站在自家儿子身边的年轻女人,却美得令人记忆深刻,难以忘怀。
“阿延,这位是?”商成光微蹙着眉头。
商延鎏刚要将宁暖暖的身份告诉父亲时,一道清脆女声从旁边突兀地响了起来。
“伯父,你可别被这女人今晚穿的华服给骗了!她就是个穿着兔女郎服装赚着廉价兼职费的侍应生!私底下和不少男人牵扯不清,仔细查查,也许还能查出什么上不了台面的勾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