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艳阳天。
城中街道。
一个铁骨铮铮的披甲将军,骑马追赶着一名蟊贼。
两人皆在纵马奔袭,双骑匆匆穿过街区,一路上鸡飞狗跳,飞土扬尘,场面着实不小。
官家人亲自追凶的画面,放到哪里都可称少见。
他们奔过一家街边小摊之时,马蹄踩踏积水,污水飞溅开来,有那么几滴,正好就落在了汤面当中。
一名白衣女子碗中的面,顿时便吃不得了。
可那名骑着马的将军和大盗,自然丝毫理会不得这些,区区一碗不值钱的汤面而已,哪儿值得他们回头赔罪?所以二者仍在持续狂奔策马。
奔入林中后,追赶结束,将军开始和盗贼分赃。
大黎国段氏王朝尚在的时候,王朝国泰民安,世事祥和,罕有污秽腌臜之事。
至少明面上不会有。
而大反贼高元簪兵变窃国以后,上层政权归高家独揽,先帝段鹑之子段灵御,不幸沦为牵线傀儡,王国底层,更是已成一片乌烟瘴气之所。
西南地势偏低,多烟瘴毒虫,而今,却连人心都已毒如蛇蝎,不堪直视。
“官匪勾结”这等大伙儿心知肚明的小事,当然也少不了。
这名擅长捞油水的将军名叫王九重,是当地有名的一个城镇大官,一年俸禄其实不少,日子颇为滋润。
奈何人心不足蛇吞象。
从来不会有人嫌自己钱多,腰包够鼓,王九重也不例外。
能多赚点儿是一点儿。
他一路上追赶的那个贼人,是他故意派出的角色,一个狗腿子。
那家伙先是将城中豪伐富人家中的财务通通洗劫一空,装入大袋之中,竭力奔逃,然后由大将军负责亲自出马,缉捕贼寇。
把名声挣个盆满钵满,人尽皆知王九重正义凛然。
搜刮来的财物,则“二一添作五”,一半还了,另一半,就说是那贼人自己花销,追不回来了。
对外就称,大盗已然伏诛,死于王将军之手。
毕竟满城老百姓,都亲眼看着王九重将军追了那贼子那么长时间,鞠躬尽瘁至极,无愧是当地父母官。
剩下的一半,和狗腿子二八分账。
负责偷窃的小贼得到两份,而真正的“盗将”王九重,则可拿到其余的八份。
干最轻松的活儿,分最大的头儿。
当官儿到底是舒服!
那小偷分得自己的那份后,正欲离开林子,可还未翻身上马,头脑便被一缕剑气贯穿,轻哼了一下,身子一软,当场死去。
王九重立时大惊,环顾一圈四周,并非发现有任何人的隐匿踪迹,厉声喝道:“什么人埋伏在此,速速现身!”
接着有两名剑仙,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女子剑仙朗声叫道:“官寇互相包庇,作恶多端,为祸城中百姓,如此滔天贼行,该当立诛!”
男子剑仙则高声道:“坏了我苏姐姐的汤面,你说你该死不该死?”
红绸白衣两名拥有御剑之能的仙品剑修,来到了王九重的面前。
城关最高话事人的王将军神情呆滞,深知眼前二人必有凝丹境修为,高高在上,强得无法无天,王九重膝盖发酸发软,颤巍巍就要屈腿下跪。
可还没有跪下去,身子被那名红绸剑仙用剑气封住了穴道,浑身动弹不得。
魏颉冷笑几下,“你这狗官,还有脸披穿铠甲,你也配穿这等东西?‘将军’二字,都被你这种人给玷污了。”
苏羽白亦骂道:“高元簪当了新皇帝后,国家里怎的净都是像你这样的奸邪之徒?这般风气再过几年,大黎就成一座粪坑了!”
白衣女子满腔气愤,打算挥落手中的雪剑,取走那厮性命,却被魏颉及时拦住了。
“不急,这样就宰杀了他,岂不是不好玩了?”魏颉笑道。
说着,红绸年轻人从那一包金银珠宝当中,挑出了一只尾端缀有黄金的精美玉簪,别在了苏羽白的脑袋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