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的存在,真正有利无弊,出现了,一定胜过没出现,就好像是老天爷的馈赠礼物一般,值得好好珍惜,好好回味。
此时魏颉胸口处的剑伤还在涓涓淌血,鲜血浸透红绸衣襟,但年轻人浑然不为所动,就好像自己压根就没有受那险些就能要了他性命的一击。
无所谓,中不中剑都无所谓的,反正许伯父已经救下来,施财天也已经性命归天,此间事了,其余小事无需介怀。
换成寻常武者,这会儿功夫要么要尽力调整内力,运劲修复伤口,要么就是提着施家大少爷的项上头颅四处传扬,想让何瑶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自己亲手宰掉了那个千金之躯的小天王施财天,干成这等名扬四方的英雄之事,若不宣扬宣扬,岂不是太可惜了?
不可惜,一点都不可惜。
在绝顶山山顶的庭院之中,魏颉就曾亲口与巴蜀凌鼎讲过,自己对什么名利之类的事物丝毫不感兴趣,视名视利如粪土,形同不值一钱的垃圾狗-屎!
他现在心中第一想做之事,绝非运功疗伤,更不是提着少年首级到处闲逛。
胸口处顶着个大窟窿的年轻人这会儿心里最渴望之物,是一壶酒。
天气寒冷,并无春意融融之态。
天地肃杀,追凶杀寇,风雷阵里我自无畏,毙人性命于一剑之下。
做出这等豪侠风流的事来,换作是谁都会志得意满,爽快绝伦,魏颉到底还是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必然也是希望有个人能听听自己诉说战况激烈与战绩之丰,吹吹小牛,发发酒疯。
既已杀人都市中,又怎能不笑尽一杯酒?
可惜没有,很可惜,并无人可与魏颉一同饮酒。
酒伴全无,人间寂寥,大英雄总归孤独。
又沦落至连喝酒都没人陪地步的魏颉在原地孤寂站立了许久,仰天长叹,复又疏朗大笑,冲着天际苍穹叫道:“闷杀我也!我魏颉没死在剑下,反倒要因没酒水饮用,而活活闷死憋死渴死,真是笑话啊,天大的笑话!老天爷,你有本事吗?你既然那么有本事,怎的不下一场‘酒雨’,老子口渴得紧,要痛快吃酒,你依是不依?!”
远远出乎魏姓年轻人意料的是,话音刚毕,猝然间,有一个酒坛从不远处以弧线朝自己抛了过来。
速度虽然极快,但眼神和身体同样敏捷的魏颉还是及时把酒坛牢牢抓住了。
就在红绸剑修手里抱着酒水坛子,满头雾水之际,从酒坛飞出的方向,迎面缓步走来了三名体格相貌迥异的奇异男子。
居中的一人身穿鲜黄绸衣,容貌异常俊朗,蓄着标志性的精致络腮胡须。
腰配无鞘长刀,刀口可隐约看见焰光。
那名居中的佩刀男子呵呵笑道:“叫魏颉?嗯,终于算是寻到你了啊,不容易啊不容易。这酒,就当给你送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