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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章 落花踏尽游何处

夜幕低垂,离开山脚下的那方繁华市集后,沿途再无甚么人烟踪迹。

他们虽一路紧赶慢,赶想尽一切办法节约时间,却还是没能在天黑前赶上山去。既然天都已经黑透,那么就无所谓了,反正手上有灯笼不至于要摸黑上山,魏颉对八骏图名马之一的赤骥非常信赖,笃定鞍背上的孕妇沈笛不至于会因颠簸失衡而不甚落下马来,于是也便放宽心,手牵缰绳缓步而行,借大红灯笼那份光亮,赶着山路。

半路上为了消愁解闷,魏颉和骑在赤马背上的彩裙沈笛有一茬没一茬的闲聊着,期间魏颉有问到沈笛作为淮南道暮云剑派掌门林东升的徒弟,剑术水平和修为境界究竟如何呢?

腹中怀胎的小女子沈笛略显尴尬的犹豫了一会儿,在魏颉的追问下,方才不得已如实回答,说她其实拜入暮云剑派连一年都还没不到,正儿八经练功学剑的时日甚至不足三个月,其他时间都用来和明哥哥谈恋爱了。

魏颉面带微笑连连摇头,衷心感慨有情饮水饱,原来女性为了追求爱情,当真是事事皆可抛啊!

后来两人聊到了林明送给未婚妻的礼物,沈笛表示自己的修为那么低下,拿着那柄品质极高的蓝等剑胚转玉盘,颇有“剑不配人”之嫌,连令之认主都做不到,若不是为了和明哥哥的佩剑溢清寒阴阳气机钩连,她才不愿意整天带着那么一柄没用的上品好剑走来走去,被人在背地里说闲话,甚至暗中心生莫名觊觎之意呢。

她还说,明哥哥送她再贵重再稀有的礼物,都不如他送给自己的那一双绣花小鞋,毕竟同为死物,前者冷冰冰的不存在感情都能说送就送,而后者,则是林明挑灯夜战一针一线刺绣出来的心血,那是包含了对另一半爱的体温的,两者相差甚大,不可同日而语。

魏颉笑着调侃说差不多得了,再也不跟你聊了,你这人忒也不会聊天,张口闭口都是你的明哥哥,你这样,让我这种连伴侣都没有的人听着得多嫉妒、多酸呐!成心的吧你,摆明了就是想让我羡慕死你们啊!

骑在马鞍之上的彩裙姑娘沈笛顿时“嘎嘎”笑了起来,笑声开朗活泛好似鹅叫,整具纤瘦身子都被笑得摇摇晃晃起来,好险没从马上摔坠下来。

终于算是勉强登上了少咸山。

初入天狼府碎肉城的时候已是半夜,魏颉看来是刚才那阵当众舞枪呈威风豪气的劲头还没过,所以即便是到了这个点,仍是半分困意都没有,精神极度亢奋,甚至于说还想找个地方喝点。

毕竟这座名为“碎肉”的巨型军镇城池,对于这名姓魏的年轻人而言,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

入城后的一路上,魏颉头脑被各种关于过去的回忆强行充斥着,变得有些昏昏沉沉,连胸口都开始闷闷的,仿佛有一团棉花堵在了里面,说不上来的滞涩,呼吸不畅,喘不透气儿来。

去喝点酒吧。

既然这么难受,喝一点,应该能好受一些吧,应该吧。

怀有身孕的年轻女子沈笛讲真还是蛮想去睡觉的,但她看到自己的恩人那副要死不活的消沉模样,知道他因为某种特殊原因心情相当不好,便又不忍心撇开离去,让他孤零零一个人去喝闷酒,自己虽然有孕不能饮酒,但稍微作陪一下总还是可以的。

毕竟若没有这位公子出手救助,自己恐怕就真的要活活饿死在那条易水河边了。

在少咸山碎肉城里东拐西绕的逛了逛,一直牵着红马赤骥步行的魏颉有了意外之喜,他在某个沿街拐角处发现了一家即使深夜仍不闭门,且客流量着实不小的精致酒肆。

那家街边酒肆不仅门面装修别具一格,就连木制招牌上写着的那个名字,都起得颇有雅兴格调,叫做“落花踏尽”。

很明显,这屋子的名儿出自人间诗圣谢心然那首《少年行》里的一句——“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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