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墨瞅了一个机会,带着沈珍珠离开了龙城体育场,两人一路狂奔,直到身后再也没有人跟着,这才手撑着大腿,大口的喘着气。
“没人来了吧?”秦墨问着。
沈珍珠并不擅长耐力运动,此时也是喘着粗气,说到:“都……都被……我们给甩了。”
两人终于喘匀了气,不过沈珍珠却指着秦墨“咯咯咯”的直笑,搞的秦墨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怎么了?”
“你看你的脸,还有你的衣服,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刚从赞比亚逃难出来呢?”
秦墨掏出手机,冲着自己自拍,这才发现,自己的衣服早已经被大火烧的千疮百孔,而脸上也是黑漆漆的一片,有不少头发也被烧掉了。
“看来这好事还真不是人干的。”秦墨这人对自身形象还是比较看重的,就有些抱歉的对沈珍珠说:“演唱会我不能陪你一起去了,我得回家洗澡换衣服,你一个人去吧?”
沈珍珠之所以想去看演唱会,并不是自己喜欢追星,而是想多陪陪秦墨,但是现在秦墨这么说了,她也不能强求,只得轻声“嗯”了一声,然后打车就走了。
第二天一大早,秦墨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吵醒。
秦墨穿着一条裤衩走出了卧室,冲着门口喊着:“敲什么敲,直接推门就行了。”
门还是被推开了,准确的说,那扇门是自己倒下的,倒的那么纯粹,那么的有力度。
“嘭”的一声,大门倒在地上激起一阵灰尘,当灰尘散去的时候,门框上出现了穿着一身黑色西服的人,戴着墨镜,格外帅气。
“秦先生是吗,我们大小姐想请你去家里做客。”
黑衣人说话声音很有磁性,听着就格外带劲,如果不是长着一张东方人的脸蛋,秦墨都要怀疑这人就是米国FBI的外勤人员了。
只是这黑衣人口中的大小姐是谁,自己长这么大,还真没结识过以大小姐自称的人物。
“啪”,秦墨看到眼前黑影一闪,很自然的用手一接,一看,这才发现对方扔过来的是一套西服。
“大小姐不喜欢妆容不整的人,所以,请秦先生先换好衣服。”
秦墨看了一眼西服上的标牌,也是一愣,这尼玛是谁家的大小姐,排场搞的这么大,随手一送衣服都是“阿玛尼”,看来这也是一个不简单的人。
穿上衣服,让秦墨更加感到意外,因为黑衣人给他的这身衣服穿在他身上非常合身,仿佛就像是定制的一般。
下楼的时候,秦墨见到了传说中的加长版林肯,就是那种三辆车拼装的,特长特长的那种。
黑衣人很绅士的给秦墨打开了车门,这倒是让秦墨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这……这……不好……吧!”
“你是大小姐的贵客,我们这么做,是应该的。”
贵客,自己怎么突然间就成了贵客,貌似在自己的印象中,自己还真没有什么贵重的人物相识啊!
这黑衣人嘴里的大小姐,到底是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