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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科举舞弊

唐朝科举考试及第后,还要经过吏部考试合格才能任官。宋朝时,则一经考试录取,立即授官,简化了录用程序。因此,更能吸引士人孜孜苦读,以求闻达。

宋朝为了禁止谢恩于私门,于太平兴国七年(982年)下令,禁止考生称考官为“师门”,自称“门生”,以防考官考生结成政治集团,互相标榜,有碍于中央集权。乾德六年(968年),殿试成为定式,沿袭不改。这样一来,宋朝的考试制度就由两级制增为三级制,即州试、省试、殿试。

唐朝的主考官是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或礼部侍郎。宋朝的主考官则是临时差遣,年年不同,届届各异;还设有“权知贡举”即副主考官若干人,互相监督。这样,就限制了主考官的权力,以保证科举考试比较公正地录取人才。

北宋前期采用苏轼派的主张,大体上沿袭唐制。王安石变法,反对以诗赋取士,主张务实,进士的考试项目取消了诗赋,专考经义和时策,增设明法科。哲宗元祐时兼顾诗赋和经义两科,有诗赋进士,也有经义进士。

宋朝考试规则比唐朝严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防止考生作弊的制度。宋规定考生不准带书本入考场,但考诗、赋的一场可以携带查检音韵的工具书,如《切韵》、《玉篇》等。为防考生作弊,废除了这个礼节,考生的坐具、茶具全部撤去。考试时,连喝水都不允许,可见防范之苛刻,以后也成为定制。

其二,官员子弟的复试制度、宋代惩前代之失,一方面规定官员子弟可以参加考试;另一方面又规定,凡官员子弟都必须复试。

其三,废除考官与考生之间的特殊关系。宋太祖建隆三年(962年)下诏,“及第举人不得呼知举官为‘恩门’、‘师门’及自称‘门生’”。此后也成为定制。

其四,糊名制度。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年)采纳了将作丞陈靖的建议,礼部复试后上奏合格进士名单,实行糊名,只报等级,不论姓名,等皇帝同意后再拆开宣布。咸平二年(999年),礼部会试时,朝廷另派官员在卷首封印,明道二年(1033年),各州考试也采用此法,从此形成了严格的糊名制度。

其五,誊录制度。宋真宗于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下诏设置誊录院,专门负责誊录试卷。封卷官员密封了考卷之后,送誊录院,抄录时,由内侍二人监视,再派朝廷官员校对考卷的原本和副本,以副本交礼部阅卷定等级。自此以后,也成为定制。

逛累了,他们来到一家酒楼,这里有很多考生。

他们点了几道菜。

这时候旁边有一个肥头大耳的考生对着另外考生一脸得意说道:“今年的科举我必定高中。”

“贤弟为何有如此把握。”

“我只偷偷告诉你,你不要告诉别人。”

“放心好了,我们两个是什么关系。”

那肥头大耳的考生对着另外一个考生的耳朵悄悄说道……

而江辰的听觉很好,黄蓉听不到,他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原来今年的考题已经泄露,而且考题已经秘密叫卖,一份考题可以卖到五千两。

而这个肥头大耳的考题正是从一个主考官手里买来的,花了一万两。

宋朝对考试作弊的情况实行连坐制,在明朝作弊考生将被发配边疆,清朝对于情节较轻的罚点钱,情节比较重的要戴重枷三个月,还要被打一百下屁股,然后发配到边疆。

宋朝对考试作弊的情况实行连坐制。按照区域划分几个考区,在这个区的所有考生进行相互监督,如果发现一个作弊,其他考生都会受到牵连,被取消当年的考试资格。

江辰并没有打草惊蛇,回到宫中叫来东厂的主事,还有锦衣卫的主事秘密调查这个事情,一定要在半个月后的考试之前把科举舞弊案破了。

这种影响国家选才,而且违背科举的公平公正的事情一定要杜绝。

东厂和锦衣卫正互相叫着劲,两大机构用尽全力收集证据。

他们都是聪明的人,能够看出这次皇上对这个事情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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