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到了要议亲的年纪,家里也曾经问过他们,这方圆十里八乡的,他们觉着哪家的姑娘最好看?
回答的都是齐家盛姣姣,但听了这名字,几乎所有的家长都会摇头。
那姑娘漂亮是漂亮,可惜家中看得像眼珠子似的,把这姑娘养得太娇气了,肩不能挑担,手不能提篮,娶回家就得跟个菩萨一般的供着。
做不得事。
这所有暗自摇头的人中,独有谭戟,却是看着盛姣姣那双白嫩纤细的双脚,似出了神。
在治寿郡里没有女子裹脚的习俗,如果家中姑娘愿意,骑马习武都是可以的,所以每个姑娘都是一双大脚。
在外男面前脱个鞋袜而已,放在别的郡,只怕要上吊抹脖子了,但在治寿郡,十分稀疏平常。
没鞋穿了,赤脚走在路上的姑娘一大把。
只是盛姣姣的脚好看。
她低着头,双脚并着,十根圆润的脚趾头动来动去,似乎是在玩自己的脚趾头,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坐在石头上,身边摆着鞋袜。
她的长发没有梳髻,似乎也不喜欢戴簪,只松散的披着,用一根黑色的发带束起来,风一吹,几缕发丝拂在她的鼻梁上。
看起来十分乖巧听话,不吵也不闹的等着齐漳取水回来。
谭戟突然意识到,曾经在他的认知里,他对于美丑从来都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认知,女人就是女人,男人就是男人,不分好赖。
可是今天,他却觉得,无论是盛姣姣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好看的。
有区别于别的姑娘那样的好看。
齐漳很快取了水回来,谭戟收回了目光,克制的听着身边几个少年的谈话。
齐漳将水罐子系在马背上,又将盛姣姣抱上了马背,牵着马,加入了少年们的谈话。
众人说的是最近要参军的事儿。
齐漳与谭戟如今都是大队长了,一人手里领了一百个兵,十人分一小队,这是治寿郡的兵制。
因为治寿郡尚武,所以每年参军的人都有不少,集上的一个营只能放下一千个兵,每个集可以有两个营。
“今年要扩营了。”
谭戟说着,他已经取完了水,拉着自己的战马,与齐漳并排往回去的路上走,他们的身后跟着几个同样拉着马的少年。
齐漳的马上坐着盛姣姣,谭小剑的马上,一样坐着牛菊。
都是一起带过来取水的,自然也要给牛菊一起带回去。
坐在马背上的盛姣姣,看着自家哥哥的背影,又看了看谭戟的侧脸。
只见齐漳点头,严肃道:
“属国最近的动作越来越频繁,帝都怕还没有意识到,最近郡北那边,听说被劫了。”
治寿郡紧邻属国,如果属国有什么动作,治寿郡是最先被惊动的。
马背上的盛姣姣便是弯腰问道:
“大哥哥和谭戟是要去郡北吗?”
整个郡呈现的是个狭长形的地形,所以又分郡北与郡南,如果属国真的来了,郡北那边就不太平了。
而盛姣姣他们位于郡北后面一点点的跳马湖,一开始的时候,波及并不会那么迅速,可是也比别的地方的人们,能更快更敏锐的感受到氛围的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