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让艺人的商业价值被忽视。
只是以后随着娱乐产业越来越商业化,明星的商业价值也会越来越高,能这样把合约分别签给不同公司的,只有那些大牌艺人。至于新人想出道,只能老老实实的签全约。
孙霖知道整个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自然不可能不把艺人抓在手上。那些成名艺人就不说了,新人想要在我这里出道,还是老老实实的接受我老孙的盘剥吧。
“对,我们公司以后发掘的新人,全部都签全约。”孙霖点点头道。
虽然是全约,但孙霖还是比较厚道的,商业演出以及商品代言这些,公司只收他们七成,还有三成留给他们养家糊口,比起后世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经纪公司,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业界良心。
还真不是孙霖刻薄,而是培养新人的投入真的很大,产出又不稳定,即使是这样的分成比例,实际上公司也没多少钱赚。
孙霖这么说,杜素华自然没有问题,对于那些想出头的新人来说别说全约,就算是卖身契他们都愿意签。
至于说没有影视资源,这重要吗?名气大了,这些资源自然会找上门。
等杜素华看完那份合同以后,孙霖又从抽屉里抽出另外三份制式合同,“这几份你有空的时候也一并看看吧,这也算是艺人的进阶之道。你一会跟Beyond几个谈合同的时候,也可以跟他们透露一下。”
杜素华接过那几份制式合同,只见封面上有一个括号分别写着(B)、(A)以及(S)三个英文字母。
孙霖一共委托律师事务所帮忙制定了四类制式合同,针对的分别是不同咖位的艺人。C类是新人合约,B类是有一定价值的艺人,A类是一线艺人,S类是超一线顶咖。
C类新人合约,唱片分成是1:9,商业分成是3:7。创作型歌手,专辑里面收录有他们自己写的歌,可以给予一定的创作分成。
B类合约,唱片分成是1.5:8.5,商业分成是5:5/6:4。
A类合约,唱片分成是2:8,商业分成是7:3/8:2。
S类合约,唱片分成是3:7,商业分成是9:1。
经纪人分成,从公司这边出,这是公司聘请的经纪人。
每一类合同的进阶条件,孙霖设定的同样清晰,这也算是给艺人的一个动力。
进阶条件有两种,一种是专辑销量,另一种是给公司创造利润。
销量达到白金唱片的艺人,可以申请B类合约,销量达到4白金的艺人,可以申请A类合约。简单粗暴。
公司以后签约的艺人也并不全部都是歌手,有些歌手也不一定就只能靠卖专辑赚钱,所以另一个进阶条件更简单粗暴。每年能为公司创造50万利润的艺人,可以进阶B类,每年能为公司创造500万利润的艺人,可以进阶A类。
每年为公司创造500万纯利润,即使放在后世的大娱乐时代,也不算少了。
至于S类,这种整个香江娱乐圈都屈指可数的明星,当然得要孙总亲自批准。
杜素华没有马上看那几份制式合同,而是对孙霖道:“你先带我去看看那支乐队吧,我想先了解一下这几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