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宜?三万一平米耶,这也能叫便宜啊?”
“为了在这里买套房子,我可是把几年前的积蓄全都砸进去了。现在啊,就怕房价下跌,只要跌一点,我就亏大了!”
一想起自己的房贷,温茜就心疼不已。
别看她又是演员,又是歌手,好像很赚钱的样子。
可演艺圈向来是两极分化,贫富差距极其悬殊的行业。
就说演戏吧,高一档的电影不去谈它,就像温茜这种演电视剧的,一集的片酬才两万块钱。而这部《赤婚时代》一共才30集,而她出场的集数,连一半都不到,撑死了也就赚个二三十万,就这还得扣税呢!
但是,文华就不同了。
自从上一部电视剧《雪狼》爆火,一炮而红之后,他在电视剧圈子里的身价,就蹭蹭蹭的往上涨,从原来的五六万一集,直接翻倍,一集涨到了十几万,据说起码是万一集的价格。
如果这部《赤婚时代》还能再火一次的话,他的片酬那还得接着往上涨,以后指不定一集得涨到20万的天价。
同样一部电视剧拍下来,温茜撑死了赚到三十万,而文华却至少能赚到三百万。
十倍差距!
“没办法,谁叫姐姐不红呢!”
林诚摇摇头,叹息道。
娱乐圈就是这样,人要是不红,再怎么努力都没用。
人要是红了,躺着都能大把大把的捞钱!
所以,很多明星为了红,为了出名,为了上位,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完全可以说是无底线无下限。
反正在这圈子里,红就是王道,没别的!
“哎!”
温茜撑在护栏上,一手托腮,抬头看着林诚,“你上次说,可以给我写首歌,保证能红的那种,真的假的?”
“真的!”林诚淡淡说道。
“真的?”
温茜眉毛一挑,再次问道。
“真的!”
林诚点点头。
“要不你先唱两句给我听听,姐姐喜欢的话,说不定明天就跳槽去你那儿了!”温茜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道。
“该怎么去形容你最贴切?
拿什么跟伱作比较才算特别?
对你的感觉,强烈!
却又不太了解,只凭直觉。
你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
却又像风,捉摸不住!”
林诚唱着,抬起她的手腕,轻轻一嗅,“像手腕上散发的香水味。”
随即又蹲下身子,抬起了温茜脚上的高跟鞋,“像爱不释手的,红色高跟鞋!”
“你……”
温茜懵了!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我,却又对我的感觉强烈?
对我不太了解,全凭直接?
觉得我像窝在被子里的舒服,又像捉摸不定的风。
喜欢我手腕散发的香水味,对我穿的红色高跟鞋爱不释手?
这……
每一句歌词,都能对得上,明显就是一首情歌!
他是在向我表白吗?
可是我们才认识三天啊?
但是……
天才!
他真的是一个天才!
三国时期的曹植,能七步成诗。
而此时站在自己眼前的林诚,居然能七秒成歌!
自己只是随口一说,而他却当场唱了出来,唱的偏偏全是对自己的表白。
一瞬间,自诩“大姐姐”的温茜,如硬糖融化,脸红到了耳朵根,就连白皙的锁骨都泛起了一层红晕。
“你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温茜小声问道,如少女羞涩。
林诚:“温茜!”
温茜:“啊?”
林诚:“That's a secret!对外的话,要不就叫《红色高跟鞋》吧!”
“红色高跟鞋吗?”
温茜低头,看着脚上的那双高跟鞋。
刚好就是红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