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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多情雁,薄情人(1)

金叶子在他的桌上,就和老人托进来时一样。

那三个人当然是他杀得,他一剑杀了那三个贪婪的人,然后又一剑将金叶子挑了过来。动作一气呵成,快如闪电,不,他明明比闪电还要快的多!

“你来了。”

老人看不清周寻的脸,但他知道,除了“踏雪无痕穿云雁”,谁的速度会比闪电还快?

“我来了。”

周寻沉静的看着他的剑。

“穿云雁果真名不虚传!”老人笑道。

“你要我做什么?”

老人敛了笑容,沉声说道:“去偷一个人,准确来说,是去找一个人。”

“哦!”

周寻不会问是谁,因为他不想多费口舌。请他帮忙的人,一定会说清楚自己究竟想要做什么的。

3.

“这个人在黑虎岭上。她是我家老爷的独生女儿,前几日被黑虎岭上的‘胡家三雄’抢到了山上。”老人接着说道。

“嗯。”周寻淡淡应了一声,“所以,你家老爷出了百两黄金,为的就是要我把他的宝贝女儿‘偷’回来?”

“的确可以这样说。”老人点头。

“嗯。”

“黑虎岭上只她一个女孩。”

“呵,”周寻轻笑,“你又怎知道?”

“哈哈哈,不光我知道,这黑虎岭方圆百里,谁人不知,谁人不晓,黑虎岭上一个女人都没有。当然,现在有了,有一个。便是我家小姐。”

“哦!”

“我家小姐名唤素蝶。”

“嗯。”

长剑入鞘。

染血的丝帕已被扔在桌上,桌上的金叶子反而不见了。

周寻瞥了那老人一眼,勾唇浅笑,温润有礼:“我会尽力的。”

话罢,但见一道鬼魅似的白影已冲出客栈。

风动,人已去。

老人几乎来不及反应,周寻的人已不见了。

“穿云雁!穿云雁!不愧是‘踏雪无痕穿云雁’!他的轻功,果真是天下第一!”老人长叹一口气,感慨着退出了客栈。

离开时,他还是撑着那把油纸伞,只是手中没了金叶子。

客栈里的人,早已被惊得说不出话来。他们实在没想到,那个人,那个看起来不起眼的像是富家少爷的人,竟然是大名鼎鼎的“踏雪无痕穿云雁”!

他究竟长什么样子?谁能记起来呢?

没有人,因为根本没有人注意他。

这些人突然很后悔,后悔没有记住“踏雪无痕穿云雁”周寻的样子。

可后悔有什么用呢?

机会已经错过了,也许再也没有这等机会了。

人啊,就是这样,等到没了机会,才开始后悔,一切都晚了。

雨停了。

道上满是积水。

周寻靠在树上,地上的清澈的积水映着他那双沉静如水的秀气的柳目。

他笑了笑,水中的他也在笑。

他抬起头,看着天。

动作优雅高贵。

天上的乌云好像在动,是风在带它们走罢。

他笑,笑的儒雅,笑的温和。

他可以感受到怀中金叶子的冰凉,也可以感觉到空气的清新,更能感觉到心情的舒畅。

他合上眸子,深深吸了一口气,缓声呢喃道:“天晴了呢。”

天的确晴了。

周寻已躲在树上,小憩了片刻。

他实在不想做这件事,可他偏做不可。因为他已经答应了人家,并且收了人家的重金。

有些时候,他明明想拒绝,却不知如何拒绝,想接受,却不知如何接受。

他习惯了只有顺从的生活,以至于他永远学不会拒绝。

每当有人请求他帮忙时,不管那件事是对是错,是难是易,周寻也永远只有一个字——好。

他永远是一副和和气气的样子,所以他有很多朋友,即便有一些人,根本算不得朋友。但周寻还是会很宽容的称他们作朋友。

他是个好人,至少在别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好人。

因为他不会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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