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鹿不觉紧了紧双肩背。
我这样一个年轻俊秀的男打工人,大清早的,就这么上了她的车子……
就突然觉得很羞耻。
这一刻,他似乎感到周围人的目光都灼热了起来,似乎读到了他们的心语:
“年纪轻轻的就不奋斗了……”
“靠脸吃饭,看你能爽几年。”
“看样子还是个学生吧,臭不要脸。”
正当李鹿犹豫的时候,车窗摇了下来。
“赶紧的,教授。”林璃努着嘴催促道,“今天可要做大事了。”
“我……”李鹿倔强地咬起了牙,“我自己坐地铁上班。”
“???”林璃一瞪眼,却又很快眯眼笑道,“教授是不是在瞎想什么?斯内普就是内心戏多啊~”
“毛!”李鹿当场炸毛怒道,“同事而已,我是怕影响不好。”
“呵呵,怕就是想,想就是怕,你们小可乐都这么闷骚的么?”
“我没有,我无所畏惧!”李鹿此时已怒不可遏,三两步便冲到了副驾,掰门就上,上去就系上了安全带,比坐妈妈的车还要牛逼。
林璃一乐过后,也便平稳起航。
李鹿也不理他,扭头便望向窗外。
但并不影响他用散射的余光注意林璃今天的穿着。
虽然依旧是工装和衬衫的搭配,但布料和颜色更深沉厚重了一些,显得更加紧致了。
在黑丝袜和小皮鞋的勾勒下,实在找不到一丝缺憾。
就是开车的样子实在不敢恭维,撇着腿有一搭无一搭的,像个抠脚货车司机。
本着输人不输阵的精神,李鹿轻轻一咳,回忆着《林璃语录》说道:“没记错的话,你好像是想穿别的东西上班的。”
对。
就是那句——
【想穿白丝上班,但我不敢,我好卑微,好弱小。】
这句话是她在选角色装扮让李鹿评价时说的。
想不到吧,混血王子记性好的一批。
然而林璃面对这个,却一脸无所谓的样子,只摆弄着头发呵呵一笑:“对,是我说的,黑丝就该滚出二次元。”
卧槽。
李鹿大惊。
好刚啊,这个魔女好刚啊。
或者说,她早在霍格沃兹的相处之中,就放弃了羞耻心,放弃了一切。
混血王子在她面前,就像是一起光着屁股长大的同胞弟弟一样,根本不需要掩藏任何事,也根本无须在乎自己的形象。
这一刻,李鹿悟了。
是自由。
与混血王子共处的时候,她是自由的。
可就算这样……也不能没事儿就抠脚啊!
李鹿狞脸望向溜缝抠脚的林璃道:“你都在这里肆无忌惮的抠脚了,丝袜的颜色重要么?”
“没办法啊,如果三次元只有教授一个人,那我肯定也会选择自己喜欢的打扮了,现在这样实属迫不得已。”林璃说着,随手揪弹了下腿上的袜边,“黑色会给人神秘和精致的感觉,是职场约定俗成的选择,而白色更多会给人纯情稚嫩的感觉,不仅会被看轻,还会被认为是伪装成女高中生的变态老女人。”
嗯……
李鹿沉沉点头,这话倒也在理。
三次元中,他人即地狱。
谁又不是为了符合别人的期待而活呢?
谁又有勇气做颜色不一样的烟火呢?
只是“伪装成女高中生的变态老女人”这句话,好像不经意间伤害到了很多人啊。
眼见李鹿低头不语,林璃转而笑道:“起这么晚,昨晚一定看乐乐了吧?”
李鹿当即反怒:“起的晚跟看乐乐有关系么?”
“你就说看没看吧?”
“是调研,阿正逼我去调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