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阶段,方瑾就是一个深藏不漏的的高人,从不参与任何活动。
而方瑾所在的学院在华夏大学每年大比的时候都排名垫底。
直至大二的一次全校性比赛的时候,方瑾对于自己学院排名垫底成绩实在是看不下去了,这才挺身而出,以学院的名义参加个人比赛,每次比赛还蒙着脸,直至杀入总决赛,才把自己的面罩摘下来。
在决赛中,和其他学院展开了一场号称建校以来最为经典的武道对决,尤其是方瑾以绝对实力的姿态,碾压了所有人,车轮战,方瑾一个人,站胜所有人。
那个苦战九场,被人打伤了一条腿,却依旧顽强的站在擂台中心的人,更是成为了当时在场的所有学生的毕生追逐的偶像。
也因此,原本隐姓埋名的方瑾,一时间,成为了整个华大偶像级别的人物,成为了无数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
当然,这只不过是方瑾在大学阶段名声斐然的事情之一,其他的事情还有很多。
比如说,方瑾的外语科目基本上都是以及格分飘过,被寝室里的几个哥们嘲笑了一番,却发现方瑾居然在酒吧里和一个金发碧眼的大波妹用英语聊的起劲,如果不是有人阻拦,估计方瑾这一滚就会滚到床上去聊天……
至于方瑾为什么会精通英语……因为他喜欢看欧美的。
又比如,方瑾这个家伙为了追求一个喜欢音乐的小妞,在艺术殿堂的音乐系听了无数节课,只不过是为了和小妞坐在一起,但就是这个什么都没听懂的家伙,为了让小妞对他有深刻的印象,在文艺晚会上,弹奏了一曲举世名曲,震惊无数人。
……
“有求于苍天,必有出头之日!”
“懒症发作就别讲光明之时!”
“苦尽甘来定不负生而善之!”
“苍茫落幕,心系远方!”
随着歌声的落下,阳光晒在了方瑾的脸上。
天台上的阳光很美丽。
方瑾脸上的笑容也很温柔。
有时候唱歌这东西,真的是凭感觉。
当方瑾真的想唱好这首歌的时候,脑海中就真的没有其他的念头了。
管他唱得好还是不好,反正,他就是想唱歌!
天台上的议论声停了下来。
无数人举起了自己的手机,拍着方瑾的背影。
直播间的弹幕也陡然消失,就像被人按下了暂停键一样。
那些有故事的人,莫名留下了自己的眼泪,眼神却紧紧的盯着屏幕上那个胖胖的身影。
角落里……赵亦过也闭上了眼睛,这首歌,真的很不错。
大家都在安静的听着。
似乎,都在欣赏这首歌!
前所未有,从未听过的旋律在众人耳畔环绕。
很多人打开了搜索引擎,却发现找不到这首歌。
沧桑的声音一波一波的响起,从开头,到中间,最后到了尾声。
所有人都不想这首曲子这么快结束。
他们还想听,听面前这个胖胖的家伙再来一首。
王新月也一样,她发现,自己面前这个胖乎乎的班主任,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但是,有始就一定会有终!
这首歌,也不会永远的单曲重复下去。
当方瑾的歌声最后一个字消去,方瑾的手也停止了弹奏,一切……都恢复了原样。
他有些累,这样压低嗓子唱歌,有些难受,但是出乎意料的舒服。
“话说,你作业写了没?”
“什么作业?”
“就是四百字一条腿,八百字两条腿那个!”
“别拉着我,让我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