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这就是蝴蝶效应?
这些天,她心里始终疑疑惑惑的,好在矿上什么事都没发生,一切都看似正常的进行着。
因为离家近,矿上管理又颇为松懈,所以李逢夏和李老三不用住在矿上。
李老三每天回来,虽然忙的满脸黑灰,但是有高额的工钱,他脸上都是乐呵呵的。
就这样,又过了一些日子,南方进入了梅雨季节,天气益发湿热,好像哪里都上了霉。
李玉馨惦记着家里,想着小住几日就走,结果公公来了一封信,让她放宽心在娘家住着,毕竟家里就他和儿子两个大老爷们,怕照顾不好她。
其实是因为苗圣杰不小心染了风寒,苗庆泰生怕过了病气给李玉馨,不敢叫她家去,只是不好在信上提,怕她担心。
最后,他又添了一行,让李玉馨代他向天宝老弟问个好,说他相信天宝老弟是个言而有信之人。
李玉馨一看,瞬间明白,只能摇头失笑。
不过,给公公找个伴也好,毕竟她只是儿媳,照顾起来,有诸多不便。
相公又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人,公公这些年一个人将他拉扯长大,实属不易。
看完信,她直接去找了冯氏,冯氏笑道:“我还当是天宝那孩子没个正经,信口开河,胡说八道的,不想竟是真的,也好,我帮他打听打听。”
这边,李逢君终于在约定时间完成了抄书,店掌柜陈仲德还想再款留他继续留下来抄书,他没大没小,笑着拍拍陈仲德的肩:“老子答应了丈母娘,明儿一早就去明德学馆。”
陈仲德如今和他混的很是熟稔,连忙笑道:“天宝,你可终于想通了,知年兄若知道你去,必定高兴。”
从前在学堂念书的各种糗事给李玉逢君心里造成了一定的阴影,他还是有点犯嘀咕,怕丟脸,脸上却笑道:“这个当然,毕竟老子是难得的人材嘛。”
“你呀,一点都不知道谦虚。”
“谦虚过了头,就是虚伪,是骄傲,老子是那种虚伪骄傲的人么?”
“……呃,呵呵。”
陈仲德很无语。
到底爱惜他的人材,又道,“就算你去了明德学馆读书,也可以在我这里抄书,书本,笔墨纸砚你可以一起带到学馆去,我不收你押金。”
李逢君好说话起来又特别好说话,笑着拍了拍他的肩:“一句话的事。”
他刚离开书肆,就走进来一个脸色阴沉,形容消瘦的年轻人。
“掌柜的,你这里还缺抄书的么?”
书肆人来人往,陈仲德一时也没认出来他是谁。
听年轻人说要在这里抄书,他忙点了点头,正要试试他笔墨,他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这是小生的笔墨,不知可能入的了掌柜的法眼?”
他说话的语气颇为礼貌,但眉宇之间又带着一种倨傲。
陈仲德一见他的字,运笔秀巧,隽秀文雅,好似谁的笔墨。
他突然想起,有一次随温知年一起去参加诗会,他有幸见到明德学馆馆长贺兰泓的笔墨,清雅端正,柔中带刚却又神气畅然,令人赏心悦目,所以他记忆犹新。
知年兄的字虽然写得好,但他的字如他的人,太过刚正端直,缺少意境。
此子的字迹,在形上倒与贺兰先生的笔墨颇有几分相似,只是在神上差了那么一些,缺了贺兰先生的笔力和风骨。
不过,也是难得的好字了。
这一回,他颇为用心的又打量了他两眼,只觉得有些面熟,笑着问道:“不知小友如何称呼?”
年轻人微微一笑:“小生李逢秋。”
陈仲德顿时想起那日之事,对李逢秋为人颇有些不耻,脸上顿时就不那么好看了。
怪道自己没认出他来,这才过了多久,这个李逢秋怎么憔悴成这样了,倒像是霜打的茄子一般。
不过,他开门就是做生意的,好字难求,他点头道:“我知道了,你想在我这小小书肆抄书也行。”他回头吩咐道,“添福,将那本《春闺记》拿来。”
“好嘞。”
稍倾,添福将书拿了过来,陈仲德将书递到李逢秋面前,一个字还没说,李逢秋的脸已经涨的通红。
《春闺记》又名《春闺恨》,讲的是尚书公子吕享之妻顾春归,偶然目睹相公与公公的宠妾通奸,不小心打碎窗下花盆被二人发现。
二人为了遮掩丑事,给顾春归下了毒。
顾春归惨死,化作冤魂索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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