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比甄墨心的狗刨好,也不可能比他强。
也怪道,他比李逢君大一岁,打小就瞧不上泼猴似的李逢君,更不屑与他同处,好像同处了连带着他也沾了他的晦气似的。
他哪知李逢君字写的是好是坏,只知道小时侯两人一起写字,他还写的歪歪倒倒,不成个样子。
后来,祖父将他们分开,他就没怎么注意过他。
再后来,分家了,他就更没那闲心关注一个恶名远扬,衰星附体的小无赖。
如今,让他输给这个不学无术的无赖,让他如何能接受?
大热的天,他却觉得心里发冷,身上冷汗涔涔,一字未写已露败相。
待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执笔写字时,刚写了两个字,脸上豆大汗珠滴下,正好落在他写的字上,晕成一团黑糊糊。
温知年轻轻叹了一声,摇了摇头。
店掌柜则高兴不已,不过此人毕竟是昔日同窗好友的学生,他也不能过于将喜气表现在脸上。
李逢秋越来越紧张,因为紧张,他的手开始发抖,汗越流越多,勉强写完时,都不用人仲裁,胜负已分。
甄墨心如遭雷击,待在那里好长时间都无法动弹,直到温知年买了一本书离开书肆,他才反应过来。
他抵死不认帐,还嘴硬的叫嚷着:“打死也不吞!”
说完,一掉脸,脚底抹油就想逃。
王落花都没来得及拉住李逢君,他一下子冲过去一脚踹到他的后膝窝,他“哎哟”一声跌趴在地,他一把揪过他,照脸“啪啪啪”就是三巴掌。
甄墨心乃是读书之人,不惯捱打,李逢君只用了三分力气,就打的他满眼冒金星,脸上顿时像开了果铺。
“你当老子是谁,准许你耍赖!你若再敢滋一句,看老子不将你的牙启了!”
甄墨心虽然认得他,却从来没领教过他的厉害,哪知道他真敢当众殴打读书人,他实在怕了,连忙百般央告起来:“英雄好汉,你就饶了我吧!”
“什么英雄好汉,叫老子爷爷。”
“爷爷,你就饶了我吧。”
“等你吞了抄书,赔了银子,老子就饶你!”
甄墨心痛哭流涕:“这抄书这么厚,我怎么吃得下去?”
李逢君抬手就要打,吓得他连忙道:“我吃,我吃还不行吗?”
李逢君将抄本扔到他面前,他捡起来,眼一闭,心一横,几次三番都吞不下去,添福见状,连忙体贴的端了一碗水。
他用水化开纸,勉强吞了几张,最后实在吞不下去,看到黑乎乎的墨汁水和揉成一团的烂纸又想吐,最后磕头求饶,赔了银子方才了事。
全程,李逢秋沉浸在输给李逢君的溃败感中无法自拔。
打小,他就以为除了样貌,他处处都比李逢君强。
男人要那么好看做什么,男才女貌,又不要去做小白脸,对于男人来说才能更重要。
他是整个老李家,乃至全村人的希望。
只待他有朝一日考上举人,不要说别的,光是来求他挂田的人都要踏破门槛。
谁知他今日竟输给了他一直瞧不上的李逢君,还在先生面前丟了大脸。
这份巨大的落差感和挫败感震的他一颗脆弱的小心脏碎了一地,哪管同窗好友挨不挨打。
甄墨心恨死他了,比恨李逢君还要厉害。
到底两个人算得上知交好友,他竟然明哲保身做缩头乌龟,根本不管他的死活。
想来,哪怕交李逢君这样恶霸做朋友,都比他强。
他恨恨的盯了李逢秋一眼,捂着满脸指印,一瘸一拐的狼狈而去。
李逢秋这才反应过来,赶紧追了出去,临出门前,又回头朝着李逢君看了一眼,眸光里满是嫉恨。
店掌柜本来还不敢轻易用李逢君,生怕自己有个闪失,小恶霸发起飙来,将他的小店砸了。
但据他观察,这小恶霸不是那种毫无分寸的人,至少在知年兄面前,他还是很懂礼的,而且他性情豪爽,说话算话,颇讲义气。
最重要的是,他得了知年兄的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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