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迷迷糊糊中,迟余感觉有人在晃动自己,便胡乱地挥了一拳,然后就听到了一声惨叫。
睁眼一看,就见迪丽若白委屈地撇嘴,手揉着胸口。
哎呀!
迟余忙赔笑,伸手按在她手上,轻轻揉着,柔声问道:“我不知道是你。打痛了吧?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不是在象山那边拍戏吗?”
“哼,人家特意请假回来,还被你打,啊!唔唔唔!”
迪丽若白话还没说话,就被迟余一把揽过去,封住了嘴。
一个长吻之后,她气息紊乱地白了迟余一眼:“你晚上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我又学会了一道菜!”
“什么都可以啊,只要是你做的。”迟余笑着说。
“就知道嘴甜,不知道能甜倒多少女孩子!”迪丽若白想撑着迟余起身,就听到“嗷”的一声。
“你这惨叫也太假了吧?”
迪丽若白吐槽着,就见迟余不像是作伪,忙问道:“咋了?我,我没有使劲吧?”
“呼!你,你刚刚按住我受伤的那两根肋骨了。”迟余痛的冷汗直流。
虽然没有骨折, 但其中两根肋骨,还是有些轻微的骨裂, 刚刚迪丽若白正好按在上边, 那痛感, 叫一个酸爽。
“啊,你, 你你你,没事吧?肋骨怎么了?迟余,我我, 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有要报复你的。”
迪丽若白一听迟余肋骨受伤了,急了起来,有些手足无措。
“傻瓜,没事, 就是拍打戏的时候, 被托尼一肘肘的有些骨裂。”
迟余伸手揉着她的额头, 轻轻地调着呼吸, 道:“不过放心,我当时就还了他一脚, 裂了三根!”
肋骨骨裂, 不敢提气, 说话都有些不敢大声。
“好吧, 你们拍打戏真够拼命的。”
迪丽若白见迟余都不敢出气的感觉, 她知道拍打戏的人经常受伤,无奈地说道:“我去超市买些大棒骨,晚上给你熬个骨头汤吧。”
“嗯,好。”迟余点点头, 慢慢地站了起来。
痛感过了之后, 只要没有大动作, 还是没问题的,便说道:“我陪你去。在那边待了好久,感觉快与现代社会脱钩了。”
“有那么夸张吗?那边又不是原始社会。”
“但是当你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之后, 别说是原始社会了, 就算是让你回到农村一段时间,估计大部分人都会不适应吧。”
“倒也是。”
随后,二人就去了商场。
家里虽然东西缺了不少,但是接下来如果《霸王别姬》开启路演模式的话,大部分时间还得是在外边飞,所以就只买了一些这几天吃的用的。
主要是吃的。
迪丽若白一来是想展示她新学会的菜, 二来还要煮大骨汤,就七七八八地买了一大堆。
“你去歇着,我饭做好了叫你。”
回到家,迪丽若白把迟余推出了厨房,便是埋头若干。
拖着一身伤病之躯,迟余自然是扭不过她,只能吃现成的了。
倒也没有完全歇着,拿着水壶,给屋里那些绿植浇浇水,与它们聊聊天、谈谈心,又去书房,擦了擦这些日子以来积的灰尘。
京城有个讨厌的地方,就是太容易积灰。
清扫了灰尘后,迟余在书桌上铺开毛毡,铺上宣纸,砚台里倒了墨汁,一支戴月轩的青山挂雪,沾了墨,便在纸上挥洒起来。
顷刻间,便是满室生香。
一幅四开的字写完,看上去,还是带着九成迅哥儿的痕迹。
想了想,就临了一幅王羲之的兰亭集序,从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到后之览者, 亦将有感于斯文。
想要抛弃一个人的痕迹, 最好的办法, 便是如此了。
“迟余,吃饭了。”
不知不觉间,天已经黑了, 迪丽若白推开门,轻声说道。
又走进来,看着迟余写的字,一脸崇拜地说道:“天呐,迟余,你写的也太好了吧。”
“是吗?哈哈,只是写的好看而已。”
迟余笑了笑,然后拉着她的手:“要不要写两个字玩玩?”
“你得一笔一划教我。”
“嗯,我手把手地教你。”
迟余让她在自己怀里,一手抱着她,一手抓住她的手:“握住毛笔,对,就是这样,你想写什么?”
“写个长歌行吧。”迪丽若白想了想,说道。
“嗯,好。”
迟余说着,就把着她的手,准备写个青字。
结果,迪丽若白是想写长字。
好在第一笔都是横,只是繁体的长的横是短横,而青的最上边的一横,显然是要长一些的。
“你是说直接写长歌行这三个字吗?”迟余这才意识到。
“嗯啊。”迪丽若白一脸的理所当然。
好吧。
迟余便耐心地问道:“你那知道,长歌行和短歌行一样,其实是乐府古题吗?”
“哦,短歌行我好像记得,是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对吧?”迪丽若白有些脸红,她觉得自己在迟余面前,总是像个文盲。
“嗯,是的。很厉害,还能记得。”
迟余找到了她的嘴巴,亲了一下,又说道:“那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这句话,还有印象吗?”
“嗯嗯,记得呢!”
“这句就是长歌行里的一句话。”
迟余说着,便诵读出了全诗:“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常恐秋节至,焜黄华叶衰。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迪丽若白侧脸,看着迟余:“你怎么能知道那么多呢?”
“这就是童子功啊。”
迟余笑了笑,突然说道:“唉,你说,如果我给你们写个剧名,你们导演会不会用呢?”
“肯定会用的!”迪丽若白眼睛一亮,肯定地点头。
“嗯,那行,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再写,我还欠兢哥和骞哥两幅字呢。”迟余想起七月和吴兢、于骞他们一起喝酒时,答应过的。
正好这两天彻底放松下来,能调集一下状态,写两幅字。
写字这种东西,如果只是寻常的写、寻常的临摹,自然是不需要所谓状态和情绪的,但是要创作的话,就不能心有旁骛。
七月那会儿,刚刚从《觉醒年代》下来,已经在准备《杀破狼2》了,自然是没有心思写字的。
现在,直到老赵的《火星救援》开机,这之间是无事的。
虽然有《霸王别姬》的路演和宣传,但终究不是创作的事情。
“你居然都已经做这么多的菜了吗?”来到餐厅,看到餐桌上,除了一盆大骨汤之外,居然还有几个菜,而且都不是特别简单的。
“嘿嘿,来,你坐下尝尝。”
迪丽若白满脸得意,先给迟余盛了一碗玉米冬瓜大骨汤:“先喝点汤,骨裂的话,喝这个恢复的快。”
“很可以啊。”迟余拿小勺喝了一口,清爽不油腻。
“还有这个麻婆豆腐,骨裂可以吃豆腐,我少放了些麻,只放了一点点辣,你尝尝看。”
“也不错,轻麻微辣,豆腐很嫩,吃起来太开胃了!”
虽然迪丽若白已经少放了麻和辣,但是这道菜,简直是下饭神器。
麻婆豆腐配大米饭,绝配。
“嘿嘿,再尝这个虾仁炒鸡蛋。”
迪丽若白就跟酒店的大厨似的,非得一个个让客人尝一遍菜。
“嗯,我尝尝,这看着卖相就不错。”
迟余笑着夹起一筷子鸡蛋和虾仁,放在口中,在迪丽若白期待的目光中,点了点头,道:“鸡蛋特别嫩滑,虾仁脆口鲜美,这个做的超赞!”
“还有最后一个。”
最后一个是炝炒手撕包菜,迟余尝了下,不得不服气:“若白,感觉《向往的生活》应该请你去啊,这菜做的,简直是完美!”
“嘿嘿。”迪丽若白傻笑着。
迟余看着她,知道她一定是私下里偷偷练习过的。
心中很是感动。
于是食指大动,竟然干了三碗米饭,还没有干完饭。
实在是,菜的量有点大。
按迟余以前的吃饭风格,就那一盘麻婆豆腐,就能下两三碗大米饭了。还有同样下饭的炝炒手撕包菜,简直是……
“完了,吃撑了!”
又喝了两小碗大骨汤后,迟余摸着微微鼓起来的肚子,笑着说道。
“唔,我也吃撑了!但是好好吃啊。”迪丽若白同样摸着肚子,又去收拾碗筷。
收拾好之后,两人就去小区里散步。
如今已经都知道,迟余在迪丽若白隔壁买了个房子,便没有人再生炒他们两个的cp了,只是那些余白党天天在围博下边问,啥时候领证。
更有甚至,问完之后,还提醒迟余,造成不要学习胡戈同学。
作为娱乐圈单身狗的参照物,胡戈可以说是,自带一种流量。
“若白,你们《长歌行》还有拍多久?”
八月的夜,还是有些热。
空气中飘来一阵阵月季花香,如果有夜雨来袭的话,月季的香气就会带着些清甜。
只是现在,多少有气无力。
“嗯,快了,大概月底就能拍完吧。”迪丽若白说话时,掐了一片月季的花瓣。
“那国庆的时候,有什么安排吗?”
“唔,好像没有呢。”
“好吧,我大概是闲不下来了,《霸王别姬》走国庆档。”不用说,《霸王别姬》不管最终的票房能不能博大,但是作为陈无极的电影,牌面就不会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