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里,一向没正经的唐不枫总是以媳妇相称,即使阮家主纠正数次,前者仍是不改口,到后来,连阮家主都懒得费口舌,任凭唐不枫胡言乱语。唯独讲正事或是有些火气时,这位刀不离身的年轻刀客,才会正儿八经叫一声姑娘。
“那马儿又该如何?如此严寒之下,只怕撑不住多久,尤其我那头团花黄胭脂,从小便在漠城之中,向来未受严寒酷暑,不如也给它们找寻个避风地界。”阮家主自然舍不得这匹黄胭脂受罪,毕竟幼时便同这马儿一同嬉闹玩耍,再者这黄胭脂马种,最是金贵,脚力倒是超凡,但身子骨却难以与其他名马比较,可谓是相当娇弱,当下有此问,也是无可厚非。
唐不枫正掏出枚火石作势引火,闻言长叹不已,无可奈何道,“我说媳妇,眼下你我自保都已算是难事,还操心马匹作甚,且凡是脚力强健的马匹,自有本事御寒,只需披上张厚皮,即便在野外过夜亦是轻松得很,何须太过在意。”
最终年轻人还是没拧过阮大家主,气哼哼从包裹中翻出些衣物,披在那头黄胭脂身上,又顶风冒雪在两马身旁点起火堆,使柴草掩住,确保能燃上一两时辰,随后才回到棚屋坐下,撇着嘴角瞅向阮家主。
“公子,咱这一切安排妥当,妾身给你暖个床如何?”一如既往地阴阳怪气,年轻人抱着长刀,轻轻靠在松木上,缓缓开口,像极了高门大户之中的丫鬟小妾。
阮秋白给火堆添了些干柴,轻声开口,“一路之上,带着个像我这般娇贵的累赘,辛苦了。”
“无妨,”兴许是火堆热乎,年轻人颇为慵懒,斜靠松木之上,喃喃回话,“从漠城将你接出时,我便答应过叫你看看江湖盛景如何,行至如今,好坏参半,倒也正好应了我先前所说。对于这座大江湖而言,媳妇还是嫩了些,故而有些富家女子的毛病,当真不算什么稀罕事,想当初我初入江湖,无非也是整日寻思着生死相斗,直到如今这念头才有些淡下来,归根到底,还要多谢媳妇。”
<b/> “谢我?”阮秋白不解,于是将目光从棚外连天飞雪收回,转头看向那疲懒的年轻人,甚是不解。
“若是我一人走江湖,纵使在杏客居中惹出乱子,我唐不枫压根不想着退避,休说那帮腌臜货色身后有南疆帮派,即便是搬来上百人的马帮,小爷也要试试这把刀能否砍穿百人阵势。”唐不枫睡意朦胧,拍打拍打身上未曾化干净的雪渍,“可如今不一样,既然带着未曾过门的媳妇,总要收敛些脾气,江湖儿郎战死在江湖,可谓死不足惜,但若是撇妻赴死,多少还是有些自私。”
“那头黄胭脂,早晚能像我那匹劣马一样,学会在霜天冻地之中抵御寒风,于盛夏风静时找寻方塘戏水,天大地大,蹄踏云头。”年轻人往松木上凑了凑,裹紧衣物,合上眼皮。
“好事多磨,勿急勿躁。”
半晌过后,阮秋白刚想开口,却发觉那年轻人脑袋一歪,轻轻靠在自个儿肩头,这才仔仔细细打量起年轻人的眉目。
眉上雪水融净,唯余点点水珠。
棚外飞雪连天洗松林。
年轻人梦里,有软玉入口,润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