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京城西北方向,民间商队进入京城前最后的一间驿站,虽不富丽堂皇,但光鲜亮丽,干净便宜,是不少商队落脚歇息的地方。
但发现尸体的不是这间驿站,而是驿站后面的一间早就无人居住的破烂平房。
“我昨日也是怪了,平常不往那边走的,就昨天,突发奇想,想着那破房子没人要了,会不会留下什么能用的玩意,我就拐上去了。”
驿站的小二一脸痛苦,眉头拧成了一团麻花:“走到那门口我就觉得不太对了,那个黑压压一片,都是大苍蝇,臭极了!”
想到这里,店小二忍不住,侧过身去干呕了起来。
好不容易顺了气,他用脖子上的白毛巾擦了一把嘴,极为艰难地说:“我就站在门口往里头这么一看,好家伙!那竟然有一只手!”
说完,坚持不住,胃里一阵翻滚,又干呕了起来。
听着他的话,李锦点了下头。
严诏已经写了一部分的案件纪要上,将昨晚勘察的大致情况讲的清清楚楚。
发现尸体的店小二,是这间驿站的小工。
而尸体的位置,距离这家驿站,直线距离有三百米的样子。四周荒芜,野草长到了半人的高度。
李锦望着那间房子的方向,那里已经被六扇门的捕快们围了起来,谁也不让进。
从驿站到这间小屋,只有一条羊肠小道,而现场是一间土坯房,屋瓦破败,是残垣断壁的模样。保守估计,起码已经荒废了一两年的时间。
若不是走到门口,根本就不会发现,这种地方竟然还躺着一具尸体。
也许是时间太久,尚未走到门口,李锦便一边驱赶成群的苍蝇,一边抬手捂了口鼻。
但他身后的金舒,面不改色心不跳,一边走,一边绑着手腕上的绑带,丝毫不为所动。
屋外,已经是大片大片的苍蝇嗡嗡飞舞,屋内,一具焦黑的尸体,仰面躺在那里。
上身的衣着已经烧得所剩无几,下半身还算是比较完好。
面颊焦黑,呈现出腐败的迹象,十分恐怖。就连李锦这见惯了生死的人,都皱着眉头,止步在一米之外。
而金舒却不以为意,戴好手套,蒙上方巾,不见犹豫地蹲下了身。
她将仅剩的头发,拿在手中一缕一缕地观察了许久,双手在尸体骨骼处按压些许,之后又趴近了些,目光沿着被害人口腔内的牙齿,仔细看了一周。
“尸体是女性,呈仰卧状,四肢平伸,口部张开,头发没有烧完,残存大约三分之一。”
“他杀。”金舒说,“如果是生前,在有意识的状态下焚烧,她应该呈现一种斗拳状态,就像是这样。”
她摆出斗拳搏斗的姿势:“但这个现场,明显不符合这种情况,被害人四肢伸展,仰面躺在地上,凭借此点可以确定,她是先被人杀死,失去意识之后,再被焚烧的。
也就是说,这是一起彻头彻尾的命案。
金舒沿着被害人身旁,转了小半圈:“根据牙齿的情况判断,死者应该为35岁至55岁之间,看尸体腐败程度,死亡时间在十五到二十日,手触和目测结合的情况,初步判断没有骨折和明显外伤。”
“剩下的,就要解剖之后才知道了。”她站起,睨着李锦的面颊,“拉回去的话,能否将这些烧焦的衣物残片一起拉回去?”
“残片?”李锦有些诧异。
上身衣着都烧成这个模样了,还有带回去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