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思媚很惊讶,道:“什么时候的事情?怎么不说一声,我们还可以给他开个欢送会啊。”
孙若雪道:“是之御的主意。”
她眼神有些暗淡,道:“自从他回来之后,脾气秉性都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了。不过他从来没有做过错事,既然他觉得冰鹤去出云国最好,我也就依着他了。”
叶思媚若有所思,道:“我记得洛之御是两年前接管您所创立的公司的吧?”
孙若雪拉着她在化妆镜前坐下,嫌弃地将她头上二十块钱一根的发夹取下来丢掉,一边说:“是啊,那个时候他刚从外面回来,本来不应该这么快交给他的,我也想让他多跟着我熟悉一下产业。但当时我们公司遇到了一个大难题,几乎到了破产的边缘,是他想办法力挽狂澜,解决了问题。我们公司才能坚持下来。”
“看到他在办公室里运筹帷幄的时候,我就知道,是时候了。”她微微弯腰,看着镜中的叶思媚,道,“我看人很准的。虽然分别了十年,这个儿子让我觉得很陌生,但我能感觉得到,他是我的儿子,而且这十年他没有荒废,长成了一个能让我为之骄傲的人。”
叶思媚心中受到了触动,忽然想起洛之御曾说,那十年,他活在地狱。
到底是什么样的地狱?
孙若雪开始拿起各种化妆品在叶思媚的脸上涂涂抹抹,她只管睁眼、闭眼,张嘴、闭嘴。
足足折腾了有大半个小时,孙若雪才结束,然后满意地说:“这样就很不错,特别漂亮,我就说我没有看错人嘛。也是你底子好,要是换一个人来,这点时间还完成不了呢。”
叶思媚无语了,要是每天出门都这么折腾一番,她还不如直接素颜出镜呢。
“来,看看吧。”孙若雪将叶思媚的身体扳正,叶思媚看了一眼镜中的女人,一下子愣住了。
很漂亮。
非常的漂亮。
这一点她并不惊讶,毕竟化妆技术好一些,底子不是太差,画出来都不会难看。
现在的化妆,和易容也没有多少差别了,卸了妆,估计都认不出对方来。
但是,镜中的这个女人,却有一种媚。
这种媚,不是用画笔可以画出来的,而是一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媚态。
以前看,说妲己、妺喜之类的妖妃,都是天生妖媚,能勾人魂魄,让男人为之神魂颠倒,拜倒在她们的石榴裙下。
以前她是不相信的。
现在她信了。
因为她自己就是这种人。
她有些理解,为什么丁家家主那么爱她的三姨吴玥眉了。
这样的妩媚动人,是个男人见了都走不动道啊,连她自己都动心了好吗。
她不由得皱起眉头,当年她们的祖先到底吃了什么,能够造就这样的遗传因子。
莫非是妲己的九尾狐内丹不成?
想来应该不会,哪有那么玄乎的事情?
不过,那肯定是一件天材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