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柳青青的金手指,那圣洁无暇一直被世人传诵的白莲花,竟然也成了贬义词。再这样下去,不知道是不是形容好人的词汇慢慢都要消失了?变成了有钱就是好,有钱就是霸道,钱取代了一切,所有的良心、道德,甚至法律都能用钱来衡量?
以前的我管不了,但既然到了这里,就必须按我的规则来,我的地盘,我做主!
上次跟小猫到汐城的时候,早上还是很热闹的,但如今家家户户都闭门不出。偶有胆大的人将门打开一点,从里面探出脑袋,左顾右盼查看情况,但远远地看到巡逻队,立刻缩回头去,将门又紧闭上。
随着天光放亮,尽管尸体都已被军士拖走,但地上的血迹还时有可见,任思甚至从一个房角见到一只断手。
唐二两眼通红,坐在县衙的内宅,桌上放着厚厚的待处理的各项公务。
已经两天没睡觉了,他感觉自己的脑袋昏昏沉沉的,但他还不能休息,最起码得把眼前的要紧事务处理完才行。
“任大哥。”唐二见到任思过来,用手揉了揉已经僵硬的脸,站起身来招呼道。”
任思在县衙附近转了转,回来看看唐二,他摆了摆手,示意唐二坐下:“又没睡啊?”
“事情太多了,我得把眼前需要紧急处理的事务处理完。”
“事无巨细,不能所有事都亲力亲为,你要学会交给手下人去分担,你只要管好人,这样就会轻松很多了。”任思看着他也心疼地道,自己这甩手掌柜做得轻松,可担子都压到唐二身上了。
交给手下人?我也想啊,可我以前手下几乎都是军营的兄弟,你这一下子都归到心有泉那了,我一时上哪找人手。心中虽是这样想,但唐二怎能说出口,要真说出来,任思会不会误会他拦权,或间接埋怨任思做的不对。
所以唐二只能苦笑道:“大哥说的是,我回头就琢磨琢磨,这么多事的确不是一个人的活。”
其实任思话一出口,便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他摸了摸鼻子,心想此事确是自己考虑不周了。
“我跟小猫出来汐城时,因为马匹被偷,结识了一个姓余的捕头。此人沉稳正直,做事也干练老道,你可着人寻一下,若是他肯出来帮你做事,你应该能省不少心。”
“姓余的捕头?”唐二皱着眉想了一下,说道:“那好,我马上安排人去找,定会好好劝他来的。”
“嗯,你也别太辛苦了,多注意休息,我去别处逛逛。”
“多谢大哥关心。”唐二看着任思远去的背影,眉头皱得更紧了。任大哥莫非是对我有什么不满?刚刚拿走军权,这就又安排了一个姓余的捕快给我。
他既然如此说了,不管这个人再怎么样,也是一定要给个差不多的职位才好,我手中所管的事也必须分他一点。分哪些合适呢?只能等见过了人,看看性格能力如何再说了。
只是任大哥……难道真的对我有什么想法?
尽管城池刚刚经历一夜战乱,易了主人,但普通大众还是需要生活的。一些城民大着胆子出来,互相打听着各种小道消息。见到巡逻官兵过来,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分开,各回各家。
巡逻队就像没看到他们一样,径直从他们身边走过,按他们规定好的路线继续下去。
渐渐地,街上人也越来越多,有些拿水打扫着地上的血迹。有些访邻寻友打探消息,见到巡逻队也不再躲了,只是说话声音小了许多。
天光大亮,风和日丽,任思的心情也极其舒畅。不是因为天气,而是因为源源不断传来的信仰之力。
他清楚这是汐城的官兵们,以及逍遥城的百姓们给的。他也挺自豪,在别人都以为面对靠山国咄咄逼人的态势下,自己只能困守逍遥城,在敌人的淫威下瑟瑟发抖。
谁成想自己反手就给了靠山国一记响亮的耳光,不但打得敌方丢了大脸,又损兵丢城,还送了自己正缺乏的大量粮草。在这样的漂亮仗面前,作为逍遥城的城民,怎能不对自己敬畏有加,乖乖献上信仰?
信仰是自己的根本,所以在自己的统治范围一定要保证百姓们安居乐业,积极向上,只要一想到自己,就是满满的正能量。在百姓心中他就是神,他待人亲和,他公平公正,他无所不能,扫除这世上所有阴霾,将阳光普照每一分大地。
若是有人敢破坏,阻挡这种健康发展的势头,任思一定会露出自己的獠牙,这时他不再和蔼可亲,而是化身嗜血的野兽,将敌人撕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