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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一章发财

,盗墓之我是胡八一的表弟

尸整这种生物,是典型的蜂巢式的生物族群。

王的命令,是绝对的。

这也是胡明放心大胆的把血尸的脑袋,以及其中的尸鳖王打了个稀巴烂的愿意了。

毕竟,即使没经过巫蛊之术的培养,尸鳖王本来就是剧毒之物。

常人触之即死,甚至死后不出一时三刻还会发生尸变。

时间稍微长久一点,甚至还有些许的可能蜕变出新的一具血尸。

偏偏那玩意儿是不可能对胡明他们有好感的。

恰巧,胡明随身携带一只尸鳖王。

那么事情接下来就简单很多了。

干掉不可控的尸鳖王,然后给尸鳖群一个新的一王就是了。

下意识的,吴邪想要触摸在胡明脑袋顶上盘旋不定惬意飞向的尸鳖王。

他想看看,这个小东西究竟有什么魔力能让数之不清的尸鳖俯首听命。

“小三爷,你不要命啦”

“这东西本来就是剧毒,触之即死,明爷用过巫蛊之术培育的这只更是毒上加毒!”

见此,蟠子吓得魂儿都飞了,连忙一个熊抱制止了吴邪。

“你知道”

胡明、小哥、吴三省同一时间把目光投向蟠子。

这东西算的上是数十年难得一见了,除了一些铁定的地方,想要找到一只野生的尸鳖王,简直就跟买彩票中了五百万的概率差不多。

“没,我是听连长说过。”

“当年明爷他们在滇南前往献王墓的时候,明爷就是靠着这么一只小虫子生生毒死了一整条河道的刀齿蝰鱼!”

蟠子惊悚的拉着吴邪连连后撤,生怕不小心碰到了这个精致的小东西。

精致

的确是精致。

经过胡明的悉心培养,这玩意儿通体半透明,看去就好像是一块会活动的上好的火红色宝玉一样。

最美的东西,往往是最毒的,这是张无忌他妈说的。

“嗯…”,胡明点点头。

胖子最终没离开四九城,而是终日在潘家园斯混。

而胡八一也经常回国,跟那些以前战友聚会!

尤其是这些年来,他俩年纪确实大了,五十多的人了。

年纪大了的人,就喜欢和熟人、和放心的人吹嘘当年的英雄往事了。

就比如胖子,事实上,83年得到的宝贝,胖子忍到98年喝醉了才和道上的人吹嘘,这已经出乎胡明的预料了。

麻烦的事情处理完了,众人在青铜椁面前围成一圈,注视着这个让人眼馋的大家伙。

只是,从胡明拿出那只尸鳖王之后,吴三省的眉头就没平下来过。

巨大的青铜棺椁被数只手臂粗的铁链捆绑、固定在树洞中。

青铜椁周围的四壁上,刻画着许多壁画。

由吴邪这个文字大家上前辨认,得知那是“墓主人”、“棺椁主人”鲁殇王的生平。

当然,是艺术加工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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