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天蒙蒙亮,林书乐完成一次晨跑后回家洗了个战斗澡,穿上简单的T恤短裤就走到隔壁按响了门铃。
等了半天门才打开,一个满头花白的老婆婆弓着身子探出半个脑袋,看到林书乐后脸上笑出一朵菊花:“是你啊千乐,这么久没见长得更漂亮咯!阿婆差点没能认出你来。”
林书乐弯腰在她耳边大声说道,“荣婆婆你的记性真好!这么多年不见也能把我认出来,真是宝刀未老啊!”
听到夸奖荣婆婆笑得更开心了,边把门打开边拉着林书乐往里走,“阿婆老咯,不中用啦!吃了早餐没?过来陪我家天宇一起吃吧,他应该还没起来。那臭小子昨天不知又去哪打架,鼻青脸肿的回来,真是够我操心的!”
林书乐心中一虚,有点不敢面对荣婆婆,忙说:“不用忙活啦婆婆,我已经吃过了,我现在去找天宇,他应该起来了,昨天我跟他约好啦!”
荣婆婆听了十分欣慰,“还是咱家千乐靠谱,你不知道你去外省以后,那家伙都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只有你治得了他!”荣婆婆一边絮絮叨叨,叮嘱林书乐帮忙管教他家孩子,一边拿起墙角的编织袋颤巍巍地往门外走,开始一天的工作去了。
林书乐唏嘘地目送荣婆婆出门,为了养活她和荣天宇,荣婆婆每天都要花很长时间在外面捡瓶子,真是辛苦。
看到婆婆走远,林书乐毫不客气地一把推开荣天宇的房门,发出一声巨响,床上正大字形睡的正香的人就像收到什么信号一样飞身弹起,赖床什么的,在罗女王面前是不存在的!
林书乐面无表情看着他,“给你三分钟打理好自己,出来吃早餐。”
荣天宇箭一样冲向洗手间,比军营里士兵的效率还高,不到三分钟他就一边整理着衣服一边走出房间,还朝林书乐讨好的笑了笑,“千罗姐早上好!”
不愧是男主,嘴巴就是甜,而且经过一个晚上,他脸上的肿胀已经消散,眼角还有微微淤青,却不损颜值,反而像染了烟熏装一样更有味道了。林书乐咂舌,不愧是世界意识选出来的天命之子,真是受偏爱啊!
看着男主吃完早餐,今天对方的胃口似乎不怎么好,吃了两口就说饱了,林书乐便领着他走下了楼。
荣天宇盯着面前的小电驴,一时还没反应过来,“这是送给我的?”
“想得美!”林书乐白了他一眼,“是借!要还的,你以为这家伙便宜吗?”
荣天宇更迷茫了,“千乐姐,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借我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