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狗子看见几年未见的姑母,也十分激动。他搀扶着姑母,让她坐在长板凳上。
这样说话就不那么累,别看二狗子长得粗犷,心思还挺细腻。
“姑母咱坐着说话。”
姑母的身体不好,年轻时候生过一场大病,烙下了病根。
二狗子也一直把姑母当娘看。
自从姑母嫁入半村,组建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孩子大牙之后,就鲜少见面。
眼前这位满脸都是皱纹的老妪,和从前丰满美丽的美人简直判若两人。岁月催人老呐。
二狗子见到日渐苍老的姑母便两眼通红,擒住泪水。
“爹很好,牙口也好,吃米饭要硬的,还爱吃肉,吃嘛嘛香。旱烟不离手,这是戒不掉的老习惯。”
“倒是姑母您老人家的身体越发不太硬朗。您得多注意自己身体。对了,姑父和大牙呢?”二狗子拍了拍姑母的手。
姑母面如愁容:“哎,你姑父和大牙去县城干活已经半年了,现如今老宅子里就剩我这把老骨头了。不中用了。”姑母言语间有一丝幽怨。
这个年代的女人又有什么地位可言?除了嫁人,生孩子,做家务,似乎就没有太大的人生意义。
并且几乎所有女人都觉得这是她们应该过的日子。
女子不需要读太多书,也没有条件读书,懂得三从四德便行,女子无才便是德。
“姑母您为何不和姑父和大牙一块到县城去?”
“哎!你姑母是个老顽固,乡下住惯了,县城可不是我能呆的地儿。再说你姑母我一人生活不也挺好吗?咱有手有脚,能自个照顾自己。”
“可是,姑母您这身子……我不放心。要不您和我一块去县城?”
二狗子满脸的担忧,他原本以为姑父近来应该都在村子里干活,有个照应,没想到这都去县城半年了,就让姑母一人孤零零待在半村。
“不用担心我这把贱骨头,我有分寸,有个事村里可以捎信,再说你姑父很快就会回来了。”
姑母一再推脱,就是不去县城。
如果她愿意去,早就离开半村了。
离开这她似乎要丢了半个魂似的。
“对了,狗子,你去县城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