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因为冬儿又去娘家居住,肖方再次回到了南宋村家中。
吃过晚饭,继续听起了母亲的叙述。
集体劳动时,队里实行的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者不得食的劳动分配制度,社员的口粮,生产队全部按劳力按工分计算,男劳力十分为一个劳动日,女劳力七分为一个劳动日。
一个劳动日分粮大约是三斤半。
以前做农活,都是手工操作,技术要求倒是不高,但是劳动强度大。
母亲多年来因为体弱多病,还得照料几个年幼的弟妹,忙着一日三餐及杂七杂八的家务,很少出去挣这些工分,可她毕竟也是在队中花名册上登记有名的劳动力之一。
所以,队里的磨房让妇女们自己组织相互搭伙,四五个人一组,进行磨面。
于是就有几个人专门点母亲的名要与她一组,时间一长,队长倒是心生奇怪、疑惑不解,几经询问,她们才揭开谜底:
“你们不知道,谁愿意跟英子妈一组,她能干些什么?你和英子妈一组其实就是和英子一组,十回有九回,都是英子来替她妈出工。”
“英子有力气,干起活来不挑三拣四,勤快麻利,跟拼命似的,和她搭班,自己也落个轻闲,甚至早走都不成问题。”
因此,一般时日里,我们家只有我和父亲能参加劳动,出勤计工分,我一天基本都能得到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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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女性劳力的最高分。
父亲当时虽然才五十来岁,却因常犯坐骨神经疼,干不了重活,每天,队里就只给他计六分。
因此,在六三年结算时,别人家一个好劳力就分了五百斤小麦,可我们全家才分到四百六十斤,我们全家还抵不上人家好劳力,一个人分的粮食多。
粮食分罢之后,饥寒交迫、食不果腹,使我懂得,必须想办法多挣工分才是硬道理。
于是,我就去找队长商量,要求队里有什么加班加点的活,让我多做一些。
队长也挺为难地说,加班加点的活是有,可那活都是重体力活啊,你一个女孩儿家能干的动吗?
队里的砖窑里,需要去原济市拉炭,徒步一来回,二百多里地,去时空车,来时一车重八、九百斤,你能不能?
砖瓦窑需要洇水,得三天三夜,不停地往窑顶担水,你能不能?
我寻思了一下,最后咬着牙说,不管干什么,我都能干,中不中你可以先让我试试。
队长想了想,最后就安排我去原济市拉炭。
第二天,我和父亲就把家中的平车修理好,母亲为我准备了一些干粮,我便随着队里的另外几个人一同上路,去百十里外的原济市拉炭。
按照规定,去拉炭的人,队里一次给五个劳动日,另外还有三元钱的餐费、住宿补助费。
那一天,我是第一次跑了一百多里路,那时的路可不是今天的柏油、水泥路,都是土路,坑坑洼洼的,别说还拉着装满炭的破烂的平车,单是空跑一趟,就真的已经够受了。
但为了挣这个高工分(一个来回两天,可以得五个劳动日的工分)和三元现钱,所以我还是鼓起劲、咬着牙坚持了下来。
一路上我不舍得吃、不舍得花,饿了啃干粮,渴了喝凉水,累了停下来坐在车杆上喘口气,一个来回儿两天的时间里,我只用了装完炭下山时,必须住店的五毛钱住宿费,省下了两块五毛钱。
到家后及时交给母亲,贴补家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