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皇帝含糊地咀嚼着这个字,就像在口中啃了一个橄榄,家的感觉对皇帝来说很异样模糊,或许是空旷巨大的宫殿,还是毕恭毕敬的女儿和太子?
皇帝和马克西姆斯行走在军阵中间,接受士兵们的注目礼,享受他们的欢呼雀跃。
高超也站在这些士兵中间,刚刚这一场战斗中他们的百夫长不幸阵亡,高超则以二十六杀的成绩得到了方阵队长的赞许,连同伴们都为他的英勇而心生敬畏,纷纷让出c位让他站在中间。
罗马军团中最崇尚英勇善战的英雄,晋升的阶梯全部是被尸体铺就,当官的路稳了。
高超看到马克西姆斯对皇帝说:“凯撒,他们向你致敬。”
“是向你致敬,马克西姆斯。”
准确地说士兵们在向他们两个致敬,一个罗马伟大的皇帝,一个罗马伟大的将军,见证了帝国最后的辉煌。
很快就有不速之客到达了战场,打破了这君臣其乐融融的美好气氛,这个不速之客就是太子康茂德,从太子超薄的嘴唇和他阴翳的双眼就能让人明白,这小子拥有和他的德行不匹配的野心和心机。
太子康茂德一定很尴尬,因为他光鲜的华贵的宫廷服装和战场上的画风不匹配,当你看到他的时候就能够联想到是这些战士铠甲上的血液创造了他华丽的外袍。他耳朵非常敏感地听着人们说的每一句话,他自认为所有人都在嘀咕他德不配位,太子殿下就是这样敏感。
他下马来到了皇帝和马克西姆斯的面前,对方立刻恭敬地站在一旁,太子则自顾自地对皇帝问道:“我错过这场战役了吗?”
皇帝回答他:“你错过了整场战争。”
太子有些尴尬,皇帝说话也太直接,太不顾儿子的感受了,但这就是皇帝,他的人生从来不需要学习如何跟人相处,也不需要拥有情商,皇帝说话你们只需要听着就行了,受了受不了是你们自己的事情。
太子康茂德连忙讨好地对皇帝说:“父亲,恭喜你,我会献上一百头公牛来庆祝你的胜利。”
“那倒不必,向马克西姆斯致敬吧,是他打赢了这场战役。”
太子连忙上前去拥抱马克西姆斯:“罗马向你致敬,而我以兄弟的身份拥抱你,很久没见了,老朋友。”
太子说过这番十分敷衍的话之后,就连忙上前去搀扶皇帝:“来,父亲,让我来扶你。”
老皇帝马克奥利略却挣脱了儿子,转身去骑自己的马匹,马克西姆斯连忙上前去撑着他,将他的脚弄到马镫里。
皇帝十分欣慰地说道:“这就是罗马的荣耀。”
两人之间的默契就是这样融洽,让人看上去感觉马克西姆斯更像是皇帝的儿子,太子尴尬地站在旁边像一个旁观者。
高超站在旁边亲眼见到了这一幕,似乎从这一场会面开始就注定了悲剧的结局走向。
皇帝骑着马率领御林军离去了,太子也上马紧随皇帝其后。马克西姆斯还需要在后面善后。军团各百人队,中队、大队的军官向上汇报损失,然后上报战功。
高超因为在百人队中战功最高,被推荐到中队长那里,支队长又拿他跟另一个百人队的战功第一比了一下,全中队的士兵还是他杀人最多,中队长又上报给大队长,大队又和别的中队战功第一比较了一下,又上报给了将军马克西姆斯。
马克西姆亲自会见这十几个表现突出的士兵,高超也因为杀人最多排在第一,第一个受到马克西姆斯的接见。
将军在之前的战役中已经见识到了这个英勇善战的士兵,只是当时战况激烈,他没有看清这个士兵的相貌和轮廓。这时看到高超竟有些吃惊,这个士兵的身材并没有显得魁梧,相反还有些削瘦。他很难想象这样的体型能穿着重甲挥舞重兵器,这不符合他对正常人类的判断,除非他是希腊神话中大力神的转世。
马克西姆斯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高超随便编了一个罗马名字说道:“我叫高达姆斯。”
“好,高达姆斯,你是我这么多年来征战生涯中见到过最英勇的人,你此战杀敌数量在我军中也居第一,你将获得我军团的最高奖赏,升任百夫长,获得五百枚罗马金币,优先挑选被占领的日耳曼地区的女性俘虏五人。”
大将军话音刚落,所有人齐刷刷地把羡慕的目光投向了高超,百夫长倒没什么,五百金币也很丰富,最优厚的奖赏是优先挑选俘虏女人。要知道在一个城市或地区挑几个大美人还是挺容易的。
高超反而不这么想,要知道这可是一千九百年前的古代,这个时候的女人不洗澡,不会留各种漂亮的发型,不会养生做美白,甚至都没有卫生巾。他们所谓的美女只是在古人看来美丽,但在他看来,从来不刷牙不洗澡的女人,再漂亮也不可能超过预期。除非她美得如同凯瑟琳赫本。
但高超坦然接受了这份赏赐,毕竟入乡随俗嘛,就凭他现在的战斗力,很快就会凭借赏赐积累许多财富,成为一个奴隶主贵族轻轻松松。而且通过战争成为一个真正的罗马公民也相当容易,法律意义上的罗马公民拥有免税,也拥有成为议会议员等特权。
当高超带着赏赐回到己方的营地中时,他已经是个管理一百人的百夫长,按照罗马军团的编制,两个百人队组成一个中队,大概是一百六十到一百八十人。三个中队组成一个大队,约五百人左右,十个大队组成一个军团,有五千人,再加上它的附属骑兵队,就是六千余人。
通常罗马的将军或执政官带兵作战,通常可以率领三到五个军团,更大规模的会战通常有十到十五个军团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