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的人,站在娄浅的另一边,也是娄浅和原主以前共同的朋友,同样还是她们的同班同学——谭婉。
谭婉的爸妈是开超市的,虽然超市不算大,但每年都能赚点钱,足够一家人的开销了。在前年,还是去年,谭婉的姐姐嫁了个鹤康市的老板,接谭婉一家子去那边过了过好日子。
在谭婉回到D市之后,就觉得她以前穿的衣服太土气了,一点档次都没有,不想穿了。到了周末,看到别人背的包包,不管是真皮的,还是布的,她都认为太难看。
家里给谭婉的零花钱不多,但是谭婉想买的东西却不少。这些钱从哪儿来?都是谭婉找原主和娄浅借的。
说的是借,但是谭婉就从来都没有还过钱。
季凝想到了这些,看着眼前这个肤白貌美,故意把左手抬起来,好让她看到她手腕上戴的个玉镯的谭婉,问道:
“许歌的裙子,许歌的餐费,我自己会找许歌算清楚,不用你管。倒是你这个渣渣,在大二放暑假之前,不还找我借了八千块钱买包包吗?欠条还在呢,你啥时候还我钱?不还的话,我要说给黎景深他们知道了。”
这谭婉喜欢的人并不少,从大一到如今,已经喜欢过四、五个男生了。
只是喜欢的时间最长的人,还是娄浅同样也喜欢的黎景深。
谭婉能和娄浅,还有原主成为朋友,其实真实的目的只有两个——首先是方便她从娄浅那儿打听,与黎景深有关的消息;再者是方便她找娄浅和原主借钱。
至于许歌这个朋友,于谭婉而言,可有可无。
知道谭婉找原主借过钱的事,是季凝在想了想之后,记起的原书里的一些情节。好像是在原主得知了,谭婉也爱慕黎景深的事之后,就让谭婉还钱的。
所以记得借过多少,打没打欠条这些的。
但是那张欠条,她是没见到过的。
“好啊,你告诉黎景深去。”谭婉轻松地摊了摊手,先是看了看娄浅,随后又看了看许歌,问她们道:
“你们觉得,我像是会穷到找季凝借钱的人吗?”
娄浅摇头,“不像,你不可能找她借钱。”
许歌只见谭婉是在帮自己的,这下必然也要为谭婉说话,“我们班的同学们,谁不知道,你自己有时候零花钱不够用了,还会找你的堂姐季婕要?就你这种人,能有钱借给谭婉?”
在说这话时,许歌上前抓住季凝的袖口,一脸嫌弃,说道:
“你现在倒是不学季婕了,不能和她一样穿漂亮的衣服了,就去地摊上买了这么件廉价的衣服来穿。哈哈,看看你自己这穷酸样儿,哪儿像是个有钱借给人家的人?”
季凝今天穿的是一件纯棉长袖T恤衫,浅蓝色牛仔阔腿裤,搭配的一双小白鞋。这三样物件加一起,不到两百块钱。
这是她自己在假期挣钱了买的,觉得这么穿,自己舒服就好。
她记得的很清楚,季婕今天来湖边时,可是穿的一件修身连衣长裙,过膝的。那件衣服至少要五千多块。
季凝鄙夷地看了谭婉一眼,说道:“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肤浅,一天到晚只知道钱?行了,少啰嗦,先把我的钱还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