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竟起的嘴角浮起一抹快意的微笑,如冬天烤上一盆红炉火的舒适,夏天吃上一盘冰镇鸭梨的惬意。
卢有心大吃一惊:“洛岩兄,你逃狱出来后,官府不是应该满城通缉你吗,怎么你还能大仇得报?”
孙竟起的微笑逐渐蔓延开来,得意中夹杂着一丝狡黠:“世上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官府的人发现我逃狱后,立马布下天罗地网,要将我缉拿归案。他们料想我定会立即潜逃出城,便在每个出城的城门安排衙役,想与守城门的守卫一道将我逮个正着。他们以为人天生都贪生怕死,但凡逃犯必定会落荒而逃,哪里还会想到什么报仇雪恨。然而在我心里,仇恨的种子早已生根发芽,哪怕是和那个陷害我的奸人同归于尽,我也必须把这深仇大恨给报了!那日,我从狱中逃出来,一刻功夫也没耽搁就直奔那奸人家。到了他家,我悄悄从后院翻墙潜进去,那奸人一个人在家中,桌子上还留了一张字条,说是中午他喝醉了,他妻儿叫不醒他,便跟着他岳丈外出省亲去了,怕他醒了不知道,就留下了这张字条。真是天赐良机!那奸人满身酒气在卧房睡觉,睡得正香。我身着囚服,没有带佩剑,溜进他家的庖屋摸出一把砍刀。我提着刀放轻脚步,来到他的卧房。我永远都忘不了那个时候,我心里又激动又紧张,心跳得笃笃笃的,有人一直在我心里不停敲门似的。直到我举起刀,朝着他悄声走去,瞄准他的脖颈狠狠砍下去……”
“然后呢?”卢有心忍不住追问道。
孙竟起脸上的笑如一把弯弯的镰刀,接着说道:“顿时,空气中布满了鲜血腥甜的气息,这是一种有魔力的味道。我好像根本停不下来,并不是想要将他千刀万剐,但我挥着刀的手就是无法停止。他的身体被我砍得支离破碎,在冲天血光里,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我的手在哪里,刀又在哪里。我那双沾满鲜血的手,红得刺眼发黑,如野兽锋利的牙齿,出于本能似的迫不及待想将他的身体撕碎。我似乎失去了理性,失控般只想去满足自己杀戮的欲望。用双手抹杀一切罪恶的快感,真是痛快。当他脖子上不断皮肉外翻,我的内心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像是久旱龟裂的土地等来一场暴雨,洗刷干净我身上沾染的尘埃。直到他的脑袋被我活生生砍下来,咕噜噜地滚到我的脚下,他来不及多余的呻吟便再也发不出声了,我还砍杀得意犹未尽。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杀人。那一刻,一切爱恨情仇都消失了……”
卢有心听得目瞪口呆,似乎他当时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了一场血腥的杀戮,喃喃地问:“洛岩兄,那你后来又是怎么逃出剑州城的呢?不是每个城门都有衙役和守卫把守吗?”
“哈哈哈……”孙竟起笑出了声,“那些蠢笨如牛的痴愚,还当什么官?我看他们除了捞钱之外,其他的什么都不会!那天我杀了那奸人之后,大摇大摆地在他家烧水洗了个澡,把身上的血污洗净后,在他家找了一套干净衣服换上,还找了些糕点充饥。待天黑后,我这才乔装一番,打扮成一个伙夫的模样,轻松自如地从东城门走出去。我走出东城门的时候,那里已经没有衙役了,只剩下值守的卫戍士卒。那些衙役以为我一逃出监牢便出了城,跑了一天后早已逃到剑州城外十几里的地方去了,他们把所有人马都安排到剑州城外十几里的村庄、山野四处搜捕,哪里会想到我不但去报仇杀了那奸人,还一直待在那奸人的家里,直到晚上才出城。就这样,我堂而皇之地在他们眼皮子底下,大步走出了剑州城。”
“还是洛岩兄神机妙算!”卢有心夸赞起来。
孙竟起语重心长地对卢有心说:“卢弟,在这暗淡无光的世界里,想要简单平顺地活下去太难了,没有神佛的光芒会照耀在充满悲苦的命运之上,一再的容忍退步,得到的不是怜悯与救赎,而是强权下的肮脏和命运不公的嘲弄。卢弟,你现在幡然醒悟为时不晚,就让我这个做兄长的助你一臂之力,与你一道你上京告御状,使那王玺老贼得到应有的惩罚!”
筹光交错中,卢有心感激不已,频频与孙竟起举碗相碰。在卢有心的眼里,孙竟起就是一个专门从遥远的天界下凡,特意来解救他的神仙。卢有心除了对孙竟起感激涕零之外,别无其他。卢有心和孙竟起说好,等卢有心准备好告御状的状纸,孙竟起准备好上京需要的盘缠,他们就动身出发,一路向北,直达京师。
客栈外的河边上,芦苇丛生。偶有一两个垂钓之人,收拾好渔具和烘笼子,准备回家。汹涌壮阔的涪江,巨蟒似的绕过群山奔腾而下,不断冲击岸边的巨石,水声震耳欲聋。三面环水的客栈,在斜阳下昏昏欲睡,连同简陋衰败的马厩,跟着变得慵懒。太阳渐渐西斜,前来住宿的客人越来越多。气势磅礴的涪江伴着轰隆隆的水声滚滚而去,仿佛在诉说着撕心裂肺的过往。
那些遍体鳞伤的哀痛,如同等待复仇的荆棘,沿涪江而下,在那遥远的北方京师与希望之光相遇,告别过去,迎接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