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坚实的体力做基础,施清河自己不可能完成任何错综复杂或者要求很高的事情。
这是他的信念。
所以他坚持跑步。
如果没有坚持,如果只是半途而废,那么施清河会觉得,那些最终实现他财富自由的作品可能就会截然不同。
“村上春树说过,我从跑步中获得的最让我受益的一点感受是,它让我对自己的身体满怀尊重。我觉得认识到这一点,对所有人都很重要。”
“是的,我要对自己的身体怀有敬畏之心,不能再像上辈子这样随意挥霍了。”
石拱桥下的溪水潺潺流出,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右侧山丘郁郁葱葱,脑袋上顶着蓝底白花的天空。
泉城是一座小小的城,节奏并不算快,至少在六点半的这个时间段,马路上只能看到下象棋打太极的大爷大妈。
施清河按着自己的节奏慢慢跑着,呼吸均匀平缓,衣服已经湿透,紧紧地贴在身上。
可惜他是个男的,这样的景色并不足以夺人眼球。
至于所谓的阳刚之气、猛男气场?
抱歉,施清河净身高一米七五,体重一百二,身材略瘦。
一七五的身高在这时候还算中等偏上,穿上鞋子177,但如果是放在十年后,就显得有些不够看了。
没有什么放荡不羁的混不吝气质,四六分刘海让他看起来有些书生气,模样清秀,有些小帅。
一圈护城河终究是跑完了。
施清河并没有遇到属于自己的萤火虫。
如果说没有失落,是不可能的。
用衣袖把脸上的汗水擦干,施清河走到便利商店买了包烟,一个打火机,一瓶奥必佳。
一口气将奥必佳喝完,醉酒狂暴被动触发,打了个舒服的嗝,再点起一根烟,坐在路边台阶上,看着稀稀疏疏的人影。
施清河咧嘴笑着。
抽根烟会损耗三分钟的寿命。
笑一笑,十年少。
按照相对论来说,施清河边抽烟边笑,等于说完全抵消了抽烟的危害。
但很快,施清河就笑不出来了。
他的表情变得僵硬。
烟灰在夏日风中被吹散。
路边的巷子口,匆匆忙忙跑出来一位女生。
她欺霜赛雪的白皙肌肤在清晨的朝阳下格外耀眼,映射着如羊脂玉的润泽。
新百伦的跑步鞋、纤细紧致的小腿,修长浑圆的双腿上是不堪一握的纤腰,即便是宽松的短袖也不能影响她的胸怀伟岸,随着走路轻轻颤动,如秋日私语的晚风。
见多识广的施清河仅仅是这样一眼,就产生了条件反射,一个神秘数字。
水滴型、36c。
瀑布般的长发扎起马尾,弯弯细长的柳眉下是一双如水晶般的眸子,明镜净清澈、闪闪发亮。
或许是因为刚运动完的缘故,女孩的脸颊还有些红晕。
她一眼就看到了施清河。
随后,那翦水秋瞳攸然睁大!
“施清河,你怎么可以吸烟?!”